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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員工資料夸大收益 泰康新華等多家險企被罰

潘玉蓉

2013年01月18日08:45        手機看新聞

官兵/制圖

  官兵/制圖

  信托兌付危機、理財產品飛單等事件“按下葫蘆浮起瓢”,保險行業編造員工資料、夸大產品收益等風險事件也逐步被曝光。日前保險行業監管打響了2013年的第一槍,一批保險公司因違規操作被罰。

  泰康人壽出現“影子員工”

  如果不是一次監管檢查,泰康人壽雲南分公司的多數員工還不知道公司裡有一名叫“雲中”的同事。雖然從未謀面,但公司一些內勤人員的收入與他密切相關每年內勤人員的業績獎勵,均來自該“同事”的工資。

  據悉,保險公司的內勤是服務於前端營銷人員的支持人員,包括核保、核賠、辦公室等部門。原則上,內勤的崗位職責中沒有業績考核,但是不少保險公司為了實現保費收入,也會給內勤下達少量任務,這種做法類似於銀行發動所有員工拉存款。

  而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應該實行垂直管理,分支機構沒有獨立的財權。為了解決員工獎勵、營銷渠道費用等灰色支出,一些分支機構往往變相設立“小金庫”,虛構材料、虛列開支成為掩蓋“小金庫”的常見做法。

  日前,雲南保監局給予泰康人壽雲南分公司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分。

  新華人壽夸大產品收益

  投保時保險公司承諾“每年按保額的6%給付關愛年金”,但幾年下來,被保險人吳某所期待的關愛金並未到賬。

  查詢合同后他發現,相關保險條款是“按首次交納的基本責任的保險費的6%給付關愛年金”。仔細解讀這句長長的表述,吳某發現保險公司人員在銷售中進行了概念偷換:將保險“保額的6%”與“首年保費的6%”混淆。顯然,首次交納的基本責任的保險費,要比保額少得多。

  2012年3月,吳某指出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在銷售“榮享人生養老年金保險(分紅型)”保單時存在夸大產品收益的行為,並要求全額退保。吳某還反映,該公司銷售人員在宣傳時表示“每年有固定的分紅收益”,而保險條款則稱“分紅是不確定的”。

  經過調查,重慶保監局認為該公司對吳某構成了欺騙,並處以6萬元的罰款。目前吳某已實現全額退保。

  近日,上述行政處罰被挂在保監會網站上公示。同期被公示的,還包括陽光財險湖南分公司編制並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平安人壽重慶分公司擅自印制虛假宣傳資料等違規行為。

(責任編輯:朱瑤、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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