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日聯合發布《關於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營業稅免稅政策的通知》稱,對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包括一年期及其以上返還本利的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和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險。
根據通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將對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其中包括一年期及其以上返還本利的人壽保險和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險。通知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對免稅的人身保險產品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營業稅免稅政策。
此外,已列入此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營業稅名單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繼續免征營業稅。保險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及其之后開辦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符合免稅條件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人身保險產品的開辦時間,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備案回執或批復文件上注明的備案日期為准。按照本通知適用免稅政策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已經繳納營業稅的,相應營業稅稅款由主管稅務機關予以退還。
業內人士表示,該項稅收優惠政策並非新政,保險業內一直有免征營業稅一年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名單,不過該通知將以前的審批要求變為了報備要求,險企不在需要一批批提交申請材料,為保險公司提供了稅收辦理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