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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工作期间有保障 广东迎来实习责任保险首单

陈有天

2012年11月19日15:07    来源:信息时报    手机看新闻
有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将无后顾之忧。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3号),并从5月7日起废除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实习责任险对工伤死亡事故赔偿不再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计算。

有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将无后顾之忧。新华社发

  有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将无后顾之忧。新华社发

  职业院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若出现意外事故将由保险公司买单。日前,记者从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下简称“统保示范项目”)广东工作小组获悉,我省“统保示范项目”已经启动,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为实施统保示范项目首个吃螃蟹者,夺得“统保示范项目”第一单。

  300多万职校生亟待风险保障

  “身为实习生,与厂方没签订过劳动合同,劳动局不受理我的工伤申请,我该怎办?学校会负责吗?”一名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生向法律人士咨询,而有同样疑问的在校实习生并不在少数,问题均是实习期间遇到工伤意外却不知找谁负责。据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约有3300万职业院校在校生,每年约有1000多万职校生参加顶岗实习,而在广东就有800多家中、高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约300多万在校学生。

  事实上,早在2009年底,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就联合印发《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开始试点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并提出“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实习责任保险目标。不过,由于前期试行阶段各省市保险价格不同、理赔金额不同特别是理赔不到位等原因,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推进十分缓慢。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全国仅有474所中职学校为261406名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分别占全国中职学校总数与在校生数的3.2%、1.5%,与“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实习责任保险目标相距甚远。

  6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

  今年初,随着学生实习责任险在推行中各种问题的浮现,教育部组织相关保险经纪公司重新制定“统保示范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该项目以高票获得通过,并完成签约和条款报备。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3号),并从5月7日起废除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统保示范项目”最终确定由英硕(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工作组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顾问服务,为职业院校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而国寿财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阳光财产、中国大地、太平财产等6家保险公司则组成保险共保体,为项目承保。

  据悉,广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统保示范项目工作,于今年9月25日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开始推动实施统保示范项目。而江泰保险广州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广东工作小组,已于10份开始启动向各职校推广。

  据了解,自该项目10月份在广东推行以来,已得到不少职业院校的高度认可,一些院校表示出投保意向。另外,也有不少学校来电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参与项目的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分析称,“统保示范项目”是完全根据职业院校特点量身定做的公益性保险产品,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职业院校学习实习责任风险。而且保险经纪公司专业的服务,在确保受伤学生获得合理赔偿的同时,可以提高院校和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减轻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故处理压力。

(责任编辑:朱瑶、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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