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学生三年保费仅39元
据悉,统保示范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而是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量身定做的项目,是具有“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老百姓受益”的由教育部牵头的公益性责任保险产品。该项目的投保人既可是学校也可以是企业,两者不需重复购买。
据了解,统保示范项目的费率全国统一为每名学生第一学年5元,第二学年6元,第三学年28元,三年总保费共39元。而且学校或企业可根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按年投保、实习年(学期)投保或短期投保。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项目的保险费率并非一成不变。该项目在基础费率以外单独设计了投保时间优惠系数和费率调整因子,如“赔付率”调整因子、“连续投保”调整因子、“全部年级投保”调整因子等。也就是说,学校全部年级投保且连续投保,保费还可降低。
在理赔方面,统保示范项目设置两个赔偿机制核心,一是依法依约赔付,二是通过事故鉴定委员会和调解中心进行定责调解。为预防“理赔难、理赔慢”问题,示范项目建立了一整套履约考核体系,通过该考核体系对保险公司各项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在加强考核的同时,由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准备金,主要用于保险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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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基本险保障
1.类似工伤。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实习工作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2.在实习工作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在往返于实习单位和学校(住所)的途中(不含实习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伤害;3.在实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因从事诊疗、护理实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受到疾病感染或染上急性传染病;5.在被保险人提供或管理的场所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6.教学实训责任;7.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8.公平责任;9.精神损害责任;10.施救费用;11.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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