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责任保险保额超千万元
据了解,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障范围包括两大部分,即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与校方责任险。其中,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中除基本险外,还可购买附加险,即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与附加被保险人保险,院校可自行选择投保。而添加被保险人保险,即实习责任险的投保人可以是学校和企业任意一方,但投保人投保时可将另一方添加为被保险人。如学校在投保时,可将合作的企业添加为被保险人,则若发生事故后学校和企业的责任均可得到保障。
据介绍,实习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既包括学生实习中类似工伤事故等常见风险,也包括实习生对生产规程不熟悉以及往返学校和实习单位途中的特殊风险等11种情形。而校方责任险则保障学生在校与实习无关的校方责任事故。两者之间除责任范围不同,在保额上也相差甚大。普通的校方责任险每人每年人身伤害赔偿金额为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5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450万元。而统保示范项目中的实习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每名学生责任限额均为5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更是达1200万元,且每所院校不设累计赔偿限额。
值得一提的是,实习责任险对工伤死亡事故赔偿不再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计算。如果一名来自农村的职业院校学生在实习中发生事故身亡,如依法计算,即使是发达省份的农村户籍学生的死亡赔偿金也仅有20万元左右。而“统保示范项目”对工伤死亡案件一律依合同约定赔偿50万元。
另外,统保示范项目设定一个3000万元全国公共责任限额的机制。即如果某院校发生一次事故可能要赔偿超过1200万元达到1500万元,超出的300万元部分,学校可通过全国公共责任限额申请赔偿。实习地域并没有限制,甚至包括海外实习也在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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