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由专业人士发起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获批。这也是业内第二家保险系基金公司。
泓德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具有保险背景的公募基金公司,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长期利益着想;对于基金经理的评价和考核也会更加注重中长期表现。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注重风险管理,稳健经营,继承这一基因对于泓德基金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同时,这样的股东背景也为其与保险资金的合作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便利。
资料显示,泓德基金拟由六家股东发起设立,王德晓持股26%为第一大股东,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其余四家股东珠海市基业长青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民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池州市新文采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667%、13.875%、13.875%和4.583%。
资料显示,公司发起人王德晓拥有超过20年的证券、保险资管经验,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下半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不仅细化了基金公司法人股东资格,也首次明确自然人大股东的条件。其中,“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2014年6月1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各类主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