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月6日发布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总数不超过3亿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为确保优先股顺利发行,兴业银行拟在章程中增加有关优先股股东权利、义务以及优先股股份管理的条款。在经历了周末的休整,昨日兴业银行股价小幅冲高回落,收盘价为9.79元/股。
兴业银行公告显示,该行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境内优先股股份,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财政厅作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承担持续注资责任,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就签署认购协议,且不参与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率的询价过程,并接受公司和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最终确定的股息率。
兴业银行中期资本管理规划显示,2014到2016年,兴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8%,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8%,并力争未来几年资本充足水平要高于同类银行平均水平。
从兴业银行今年一季度数据来看,与目标值相差并不远,一季报显示,兴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0.6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6%。
不过,兴业银行也指出,公司还应持有一定的资本储备作为资本缓冲,以提高公司把握市场机会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将积极考虑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并拟在2014-2015年补充合格二级资本200亿元。
目前,除兴业银行外,浦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此前分别宣布3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优先股发行预案,上述四家银行累计计划通过发行优先股筹集2400亿元补充一级资本充足率。
虽然从数据来看,上述四家上市银行中,兴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距离达标不远,而部分银行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需要在2018年以前将一级资本率提高至9.5%,可谓压力不小。
巴克莱银行的银行业分析师认为,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中国各大银行将需在未来几年时间里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筹集最多人民币1万亿元。从上述四家上市银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来看,银行对于优先股的热情显然更高。
近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9个规章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明确优先股股东权利,细化股东行权机制,在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在利润分配方面设置要求;在修订后的年报准则、半年报准则中,分别增加优先股情况一节;为方便股东参与优先股决策,修订后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上述规章制度修订也被认为是配合优先股出台的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