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8日发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下称《指引》),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从今年起披露12项衡量全球系统重要性的指标,以促进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水平,增加业务透明度。据悉,符合上述条件的包括13家银行。
银监会表示,《指引》是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要求制定的。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需披露上述指标的银行为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认定为是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银行。
按照这一要求,共有13家银行需公布,包括国有五大行和八家股份制银行。
据悉,这12项指标包括了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等,可用来衡量银行是否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关键功能,从而判断其破产、倒闭可能会对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活动造成多大的损害。
据悉,《指引》将从2月1日起实施。银行原则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在其网站或年报内披露上述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7月31日。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昨日表示,由于上述指标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务指标,需要银行在大量数据基础上进行复杂计算才能得出,因此市场及外部监管者很难获得真实情况。
他认为,通过这次信息披露,银行可对其业务进行全面的梳理,更好地计算和评估风险;监管者也能借此机会加强约束,从而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 背景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2011年7月21日圈定了28家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并建议对其实施1%-2.5%的附加资本要求。
在特定条件下,最具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可能面临最高3.5%的附加资本,以避免金融危机重演。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的咨询文件罗列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定标准。这些建议已获得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支持。 (沈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