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杨曦)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通知显示,2015年农历春节恢复从除夕开始休假的安排。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背景新闻:
七成受访者支持春节长假从除夕放
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称:调查问卷呈现一边倒情况
2014年12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就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以社会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该调查中心称,此次调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这是全国假日办“改编”成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后,首个关于放假的调查问卷。截至记者发稿时,调查问卷呈现“一边倒”的情况,约七成受访者支持春节长假从除夕开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