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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李实:国内收入差距扩大 需政策多管齐下

2012年11月17日17:47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 吕骞)国际金融论坛(IFF)第九届全球年会于今日在北京召开。本届大会主题为:世界经济格局变迁与全球金融改革。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中国收入分配症结与出路”专题会议中表示,国内收入差距扩大,短期缩小可能性不大,需三方面政策多管齐下才能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国内收入差距扩大 短期缩小可能性不大

李实介绍,从1978年以来到2010年,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概达到了0.38左右,比改革开放初期扩大了70%左右;城市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幅度超过了农村,并可能存在低估。全国整体的收入差距,在80年代初期的时候大概是0.3左右,世界银行在2000年初的时候估计这一数字达到0.45左右。李实介绍,利用调查住户数据,对2007年的全国的收入差距进行一个新的估计,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概是0.48。

李实表示,收入差距的变化是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系的,也就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收入差距往往是扩大的,等它扩大到一定程度,可能收入差距就出现一个转折。很多人认为,在2000年的时候,中国是处在一个收入差距上升时期,现在可能处在一个收入差距的转折时期,也就是在未来几年当中,可能会面临着一个收入差距下降的趋势。但支撑目前收入差距缩小的因素多不具有可持续性。

未来几年,如果能够看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全国收入差距出现一个不断缩小的趋势,当然是我们非常期望的,但是,这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六问题引发收入差距扩大

李实认为,和收入分配这种公平性相联系的大概有这样几方面的问题,第一,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的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确实是很大的。第二,我们面临着一个所谓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而且这种收入差距还在不断地扩大。第三,我们的税收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第四,怎么能够实现我们的教育公平、教育机会的公平。第五,如何增加收入流动性,使得不同阶层的人,能够在未来有更多的希望,能够使他们的收入有更快的增长。第六,就是怎么能够限制腐败,限制灰色收入的问题。

三方面政策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李实表示,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全局性问题,靠单一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要有一个政策体系。第一个方面,要有一个初次分配的政策,例如最低工资政策、工资谈判机制、提高就业的数量和质量、改变就业结构等。第二个就是再分配的政策,包括提高税收的调节力度、实行财产税和遗产税等。第三个,除此之外,可能我们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政策,例如完善的收入监管制度、税收监管制度等。

以下是演讲实录:

首先感谢金立群主席,谢谢国际金融论坛的邀请,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参加这样一个聚会。整个演讲大概有这样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于我们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化趋势,我想提出一些有关的数据。第二个问题,当前收入差距到底有多大。第三个问题,如何看待我们所面临的收入差距问题。第四个是如何提高收入分配当中的公平性。第五个就是如何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

首先看一下收入分配的变化趋势。我想是三个方面来讲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从1978年以来到2010年,根据基尼系数的测量,我们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应该是处在一种不断扩大的过程当中,到现在为止最新的数据,也就是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概达到了0.38左右,应该说比改革开放初期扩大了70%左右。然后看一下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应该从扩大幅度来说,城市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幅度超过了农村,为什么呢?就是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时候,我们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是比较小的。当时的基尼系数大概是0.15、0.16,现在达到了0.36左右,也就是扩大了一倍以上。而且对现在的这样一个收入差距,有些学者认为,存在着一个低估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收入差距是建立在住户调查的基础上的,而住户调查这里面就很多高收入人群往往是不愿意参加这种调查,或者他们不愿意登记他们的收入,这就造成了一个样本缺失,以及收入低报所带来的收入差距的低估。如果进行一些修正的话,你可能看到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应该要大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当然具体大到什么程度,这有不同的估计结果。应该说,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有一个低估的问题。然后再看一下全国的收入差距,这是世界银行估计的,从80年代初期到2000年、2001年、2002年,全国收入差距的一个变化趋势。加上全国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80年代初期的时候,大概是0.3左右,现在根据世界银行在2000年初的时候,我们的收入差距大概是0.45左右,以后世界银行没有做进一步的估计。进一步的估计是我们利用调查住户数据,对2007年的全国的收入差距进行一个新的估计,估计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大概是0.48,比2002年的时候大概高出将近3个百分点。而且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在1988年的时候最低和最高收入大概是七倍左右。到现在大概扩大到23倍。应该说,从各种指标来看,全国收入差距都处在一个扩大过程当中。这是2007年的估计结果,也就是从2007年到现在大概有五年的时间,这五年到底收入差距发生了一个什么样的变化,因为没有比较可靠的数据来做进一步的估计,现在只是有一些猜测,有人认为,收入差距可能是在扩大,有人认为收入差距也在缩小。具体是扩大还是缩小,还需要进一步的数据方面的分析和验证。但是,现在有这样一个观点,就是认为可能中国的收入差距面临着一个拐点,就是库茨涅兹倒U型假说的这样一个拐点,可能进入到一个转折期,为什么呢?根据库茨涅兹倒U型假说来看,收入差距的变化是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系的,也就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收入差距往往是扩大的,等它扩大到一定程度,可能收入差距就出现一个转折,很多人认为,在2000年的时候,中国是处在一个收入差距上升时期,现在可能处在一个收入差距的转折时期,也就是可能我们在未来几年当中,可能会面临着一个收入差距下降的趋势。这是有的一些学者的观点。

当然有一些相关的数据也支撑了这样一个观点。比如说最近几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化,你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从2010年到2011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实际上在缩小,当然缩小幅度很小。但是,它出现了这样一个缩小的现象。所以,这个图也就和刚才看到的这样一个倒U型的图就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所以,有一些学者就认为,可能我们面临着一个转折期,就是库茨涅兹拐点期。当然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因为我们长期从事收入分配研究,我们认为可能认为中国面临着一个转折期的看法,可能这个观点还是有点为时过早了。为什么呢?也就是说,如果看我们过去两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一些原因,我们发现,有一些原因是具有暂时性的,其中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农产品价格的提高。我们知道农产品价格提高是有利于农民的收入增长,特别是有利于从事农业农民收入的增长。由于农产品价格提高以后,自然会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收入,这样会带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当然第二个原因是由于农民工工资增长,应该在过去两年当中,农民工工资的增长超过了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它也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第三个原因,应该是和政府政策有关的。也就是说在过去几年当中,政府在农村实行了各种各样的惠农政策,包括农村低保、包括农村的粮食补贴、包括农村的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障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这样由于这三方面的原因,也就看到了我们过去两年当中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的话,这三个原因其中两个原因不具有可持续性。第一个,也就是农产品价格提高,我们不可能能够使农产品价格会持续上升下去。它会带来很多宏观经济的问题,通货膨胀的问题。而且政府政策的目标,往往是要控制这样一个通货膨胀。第二个原因就是农民工工资的上升,因为这个上升带有周期性,就是说过去两年农民工工资的上升,很大的原因是来自于我们的四万亿投资,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出台了一系列的投资项目。投资支出以后,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民工的需求有很大的增加,然后拉动了农民工工资增长,你要看一下今年农民工工资增长幅度远远小于去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两个因素,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和农民工工资的上升可能不具有持续性。唯一具有持续性的就是在于我们的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就是政府本身对农业的投入、对农民的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作用。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在未来几年当中,如果要是能够看到这种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全国收入差距出现一个不断缩小的趋势,当然是我们非常期望的,但是,这可能性并不是很大。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一个政策取向。这是我对最近这样一个收入差距变动趋势的基本判断。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比较大的收入差距,我们如何能够缩小这种收入差距。通过一种什么样的办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政策、措施,能够使得我们的收入分配体系更加公平。我认为,和收入分配这种公平性相联系的大概有这样几方面的问题。第一,我们确实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的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确实是很大的。第二,我们面临着一个所谓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而且这种收入差距还在不断地扩大。第三,我们的税收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提高这种税收的调节力度,应该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第四,怎么能够实现我们的教育公平、教育机会的公平。我们可以看到教育收益率在不断地上升,意味着不同学历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更重要的就是说我们的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并没有增加。第五,如何增加收入流动性,使得不同阶层的人,能够在未来有更多的希望,能够使他们的收入有更快的增长。第六,当然也是一个和政治体制相关的问题,就是怎么能够限制腐败,限制灰色收入的问题。大概有这几方面的问题。由于时间关系,我很快地把它讲一遍。

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大家可能都知道,这是一个绝对收入差距,应该说,这种绝对收入差距是越来越大。即使是相对收入差距也可以看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在扩大。另外,更重要的就是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整个全国收入差距当中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地增加。就是说如果把全国的收入差距分成城市内部的差距、农村内部的差距和城乡之间的差距,这样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全国收入差距当中的影响力也是在不断地上升。比如在1988年的时候,它占全国收入差距的37%,到2002年上升到46%,到2007年的时候上升到51%。另外,你用其他的一些分解方法都可以看到,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全国收入差距当中的影响力远远要大于其他一些国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怎么能够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应该成为政策着重要考虑的一个方面。

接下来的问题是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你要算一下部门的平均工资的差别,应该是在过去20年当中不断地扩大。这种扩大的主要驱动是来自于垄断部门和一般竞争部门之间差距的扩大。主要是一些垄断部门收入增长明显地高于竞争部门。这张图是把竞争部门,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讲制造业的工资作为一个标准工资,看看其他部门相对于制造业相对工资增长的幅度。明显看出来,很多竞争部门,我们讲的金融业,当然在座的很多都是在金融部门工作,但是我还是在讲这个问题,金融业,包括其他的一些相关的电力等等这些部门,它的相对工资要比制造业增长的幅度要大得多。当然你可以说,可能金融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是比较高的,金融部门的员工素质比较高,人力资本是比较高的,所以,才带来一个高收入。你等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做了一些分析。到底你的人力资本能够解释你多少的工资差距。做了很多相关的一些技术上的分析。分析的结果是什么呢?也就是说,一些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的工资差别,人力资本只能解释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是来自于部门特征,这种部门特征是和部门的垄断利润有很大的相关性。所以我们认为这一部分的高工资有一部分是合理的,有一部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税收调节力度的问题。我们知道,在任何国家,税收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都具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所谓它能够缩小收入差距。这种缩小收入差距我们认为是税收具有累进性。另外,会扩大收入差距,扩大收入差距就具有累退性,扩大收入差距就是低收入人群反而交税率要高于高收入人群。如果要谈这个问题,在其他国家谈的话,其他国家是不可相信的,但是在中国,确实存在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呢?如果我们看一下,我们过去农业税和农业税费政策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是扩大收入差距的,也就是说,你算不同收入组人群,它的税率以及比较,越是低收入人群付的税率越高,最后算下来以后,税前的收入差距反而要小于税后的收入差距,也就是税收不仅仅没有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是扩大收入差距。当然,很幸运的是,我们的政策在2001年结束了,以后也不会起到作用,当然它会带来一个历史性的影响,它对后来的农民收入增长都会产生一些影响的。

当然另外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应该说对于调节收入分配来说,它具有累进性,也就是高收入人群交的税比低收入人群要多。但是由于这个税本身的规模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最高的10%的人,他们交的个人所得税占他的收入的比重也仅仅是2%。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它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应该说是非常有限的。这就是因为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缴税的人数非常少,另外这个税本身来说又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漏洞,高收入人群有很多方式去逃税,所以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实际上在这方面交税并不是很多。

另外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单向税而不是综合税,即使有很多低收入人群也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是按照个人的工资交税,不是按照家庭的工资交税,当我们看不同收入人群的时候,我们是按照家庭的收入区分不同的收入人群。最后的结果你会发现,即使低收入人群,虽然交税人的比例不多,但是交税人的平均交税额和高收入人群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这就面临着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的税收改革,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能面临着双重的任务。第一,怎么能够把我们的间接税尽可能改成直接税,间接税实际上对收入分配不起调节作用。比如消费税,包括增值税,它是对收入分配不起作用,不管是穷人和富人,你要买东西,就付同样的税。只有直接税是累进的直接税,对税收才会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所以我们首先面临着如何能够增加这种直接税,而缩小间接税。这是面临的一个任务。第二,个人所得税面临着一个从单向税向综合税转换的问题。

所以,应该说,尽可能能够按照家庭人口和家庭收入进行征税,而不是按照个人收入进行征税。

接下来关于教育机会的均等问题。为什么提这个问题呢?如果我们看影响收入分配的一些背后的原因,我们会发现,学历在影响解释收入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是越来越大,就是说,你如果对工资的差别进行解释的话,学历的影响,比如说在80年代末的时候,它大概能够解释收入差距的4%左右,到了90年代中期的时候可以解释大概7%左右,到了2002年的时候,大概解释16%左右,如果现在的话,学历对收入差距的解释程度还会进一步上升。也就是学历本身在影响着收入分配。但是,学历本身反映的是一个教育回报率的上升,这样一个上升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市场本身的力量。就是市场本身对高学历人有过大的需求,这样就会造成教育收益率在上升。因为市场本身的作用,应该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就在于,我们是不是在教育机会均等上能够有所改善。所以,有大量的研究反映,相对于90年代,或者80年代末的时候,我们在教育机会的均等上实际上并没有很大的改变。

我们做了一些关于教育均等的测算。结果发现,比如说在1995年到2002年期间,整个城镇教育年限的差异几乎没有很大的变化。另外,由于农村教育的相对落后,特别是义务教育的相对落后,农村的孩子能够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特别是能够进入到那种高质量高等学校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少。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加上教育收益率的不断上升,就使得教育在影响收入分配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收入流动性的问题。收入流动性的问题考察的是一个时期收入差别和一个短期内的收入差别,到底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也就是说,你看不同时期不同收入人群的一个相对地位的变动。这个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流动性。就是你今天可能是低收入人群,可能三年以后你可能就变成中等收入人群,或者十年以后你就可能变成高等收入人群。这个社会的阶层或者收入阶层是在不断流动的。当然一个社会有活力的时候,这样一个不同收入人群的相对位置会发生很多的相应变化。因为这个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测量这个社会的收入差距是不是带有一个持续性。我们希望这样一个收入差距虽然很大,但是不至于带有很强的持续性。因为如果收入差距具有很强的持续性,很多低收入人群就没有希望。他现在是低收入人群,十年以后还是低收入人群,二十年以后还是低收入人群。等到他是低收入人群,生出来的儿子还是低收入人群,这个人群就没有希望了。所以更重要的问题,我们不太在乎现在的收入差距有多大,如果很高的收入流动性,有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可能暂时的收入差距倒不构成对社会的问题。所以从我们的研究发现,确实这个收入流动性从90年代开始是在不断地下降。

这个图稍微复杂一点,我就不讲了,可以看出来,收入流动性在下降。这种下降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反映了我们现实的一些情况。我们为什么老是讨论富二代的问题、官二代的问题、穷二代的问题,就是因为这个收入流动性下降所引发的一些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腐败和灰色收入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讨论了很多,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非常好的一些数据研究作为支撑。由于这方面我们大家也知道,你要想获得关于腐败收入的一些数据,应该说是非常困难的,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就做了一些相关的模拟分析。就假定根据检察院所公布的我们腐败分子的人数,他们腐败的金额,然后收集这方面的数据,做了一些模拟。做了模拟的结果发现,即使你大胆地假设,我们有多少的腐败分子,最后得到的结果,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倒不是说特别明显。比如说我们假定2002年有四万个贪官,每个贪官贪污500万,最后对收入差距带来多大的影响?使得我们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上升了1.5个百分点,影响很小。但是,它对我们收入分配不公影响远远要大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当然大家讨论分配不公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是灰色收入,是腐败收入,是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等这些问题。所以在这个程度上,如果我们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可能不仅仅考虑如何缩小收入差距,更大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消除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这是所谓的面临的这些问题。

最后,我简单地谈一下怎么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来解决我们所面对的一些疑难问题。应该说,收入分配问题涉及到的是方方面面的问题,它是一个全局性问题,它是和我们的发展方式有关系,和我们的城乡管理体制有关系,和我们财政体制有关系,和我们税收体制有关系,甚至金融体系,和我们的整个劳动力市场有关系,和我们的金融市场有关系等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单靠一种单一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要有一个政策体系。这样一个政策体系,应该有这三方面的构成。第一个方面,要有一个初次分配的政策。第二个就是再分配的政策,第三个,除此之外,可能我们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政策。这种配套性的政策是和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关的。

关于初次分配的政策,我在这里列的大概这样几种,我想很多学者讨论的也是这些问题。我只是把不同的政策放到一个体系框架里来讨论这个问题。第一个所谓最低工资政策,在我上台之前,和我们的主席在讨论这个问题,包括我们的周所长在讨论这个问题。就是说最低工资政策实际上是一个双刃剑,如果最低工资定的比较低的话,它对收入分配不起调节作用,如果定的过高,它对收入分配反而起到负作用。因为它会带来失业问题,它会带来很多人,特别是最低工资的人群就业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怎么能够建立比较合理的、有效的、符合各个地方特点的最低工资政策,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有的很多地方出台的最低工资政策往往都是拍脑门拍出来的,没有经过仔细的可行性研究做出来一些东西。

第二个问题就是工资谈判机制的问题。工资谈判机制,应该说这是国外行之有效的一个保证工资正常增长的很好的机制。但是放在中国行不行,那就取决于中国的制度环境,我们知道工资谈判机制一个首先需要的制度条件是什么?就是我们要有一个独立的工人组织,或者说我们的工会能够真正地代表工人的利益,在现有这个阶段,可能我们还不能满足这样一个条件,如果不能满足这样一个条件,如何建立这样一个工资谈判机制,可能我们就需要对我们的工会进行一些改革,怎么能使它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

第三个问题,提高就业的数量和质量。我们知道工资的增长,不是靠政府行为能够实现的,它关键是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如果提高劳动生产率最重要的要提高工人的素质,要能够给工人更多的人力资本,要加强培训,使得他们提高技能,这样才能使工人的工资有更多的增长。所以就业的数量和质量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个方面就是改变我们的增长方式和就业结构。我们的增长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所谓科学的、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很大程度上都带有地方政府行为在里面。地方政府的行为往往是只追求那种高精尖的东西,可能不一定要考虑到当地的劳动力结构、当地的就业结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政府方式一定要和我们的劳动力结构相适应,使它达到一个充分就业,同时不断提高就业的质量。

最后,怎么能够消除我们的市场分割的问题。我们知道,我们劳动力市场面临着严重的分割问题。城镇当中,我们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一般的企业正式职工,企业当中又有派遣工、临时工、劳务工、农民工等等,而且这几个不同身份的工人之间在就业上实际上都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部门就业、岗位就业,都受到一定限制。所以这就意味着我们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分割的问题,怎么能消除这种分割,使得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具有更多的竞争性。另外我们资本市场的竞争性的问题。由于资本市场受到政府的很多的干预和控制,我们的资本市场实际上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如果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很多人,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在创业方面就面临着很多的问题,这样对于缩小这种收入差距,并没有积极的作用。

关于再分配政策,当然这里谈的很多,在这里我就简单讲一下。第一,刚才提到了怎么能够调节我们税收的调节力度,提高我们税收的调节力度。第二,要实行财产税和遗产税。我在参加这个论坛之前,新华社一个记者采访我,也问到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是必要的,至少在现有这个阶段要进行试点。虽然税率不一定定得很高,但是一定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能够加以推广。同时要能够对低收入人群增加转移支付,提高转移支付力度。我们知道,可能在未来几年当中,我们在社会福利方面可能会出现问题,为什么呢?我们的整个社会福利制度一方面存在一部分人一个过度福利化的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是严重的福利不足或者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比如你到农村看看,农村当中低保标准简直是低得可怜,经常一个村子里,大家都是轮流吃低保,也就是说,够低保条件的人很多,最后得到低保指标的人可能是其中只有一部分,村长没有办法,怎么办呢?就轮流吃,今年你吃,明年我吃,大家轮流吃。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整个低保的标准、低保的覆盖面实际上都有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说怎么能够完善我们社会保障,这应该说政府已经做了很多了,怎么能够使我们社会保障达到一个全覆盖,在下一步怎么能够缩小社会保障的差别。现在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说养老保险当中公务员的养老金要比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养老金高出很多来。这样很多企业退休人员对这个事情就严重的不满,实际上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说,这种过大的保障差别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

另外,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大扶贫力度、增加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我想这都是老声常谈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确实对于缩小收入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应该说是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最后一些配套政策,我想都是和我们现有的人事制度、政治体制相关的。怎么能使得我们建立比较完善的收入监管制度、税收监管制度,能够使得我们的官员公布他的收入、公布他的财产,公布和这种登记应该说起的作用有很大的差别。

另外,怎么能够进行我们的资源价格改革、土地价格改革等等这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果综合起来考虑,进行一个系统的改革,可能对于我们缩小我们的收入差距,缓解或者消除我们的收入分配不公应该说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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