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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或年底扩容 地方政府顾虑影响投资环境

张敏

2012年11月17日09: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手机看新闻

  [提要]作为一项既有税种,除上海、重庆两地向部分住宅征收外,房产税已面向经营性物业征收多年,征税系统和操作流程均已十分成熟。因此,若扩大试点,主要问题在于如何将现有的房产税征收体系与住宅信息系统进行衔接。在住宅信息的采集上,各地早已展开相关准备工作。去年末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城市陆续发布公告,对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招标。截至今年,一些省份已经做到全覆盖。 [网友有话说][更多精彩内容]

  房产税试点扩容时机渐趋成熟。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经过长期准备后,房产税试点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当前,多个地方正在推进房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但纳入下一批试点的城市和试点扩容的时间尚未确定。

  业内人士认为,不少地方已储备较成熟的试点方案,但对房产税给当地带来的影响,一些地方仍有顾虑。房产税试点的进一步走向将主要取决于地方态度。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今年年底确定,并于明年正式实施。

  技术准备已近完善

  作为一项既有税种,除上海、重庆两地向部分住宅征收外,房产税已面向经营性物业征收多年,征税系统和操作流程均已十分成熟。因此,若扩大试点,主要问题在于如何将现有的房产税征收体系与住宅信息系统进行衔接。

  在住宅信息的采集上,各地早已展开相关准备工作。去年末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城市陆续发布公告,对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招标。截至今年,一些省份已经做到全覆盖。

  该项系统也被称为“存量房数据信息库”,是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09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而建立,其初衷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并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所形成的税收风险。但文件同时强调,系统的建立“应考虑今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需要”。

  该项系统包含了房屋的地段、面积、产权等各项与评估有关的信息,且覆盖范围大。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未来的房产税试点中,该系统将在房屋信息采集、房屋估价、税基计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在技术准备的同时,相关培训工作也已展开。从今年7月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确认,这种估价技术同样将应用在未来的房产税征收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容面临的最大问题已不在技术层面。

  部分城市酝酿方案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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