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在河北的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仍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11月28日《新京报》)
不顾企业经营情况,随意要求企业“补交税”和“提前收税”,如有不从者则以“把账册送来”相威胁,甚至以“钓鱼岛即将开战”补税支持国家相欺骗,如此征收“过头税”与电影《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中的鹅城收费有什么两样?
做不到放水养鱼,至少也不能做出杀鸡取卵的蠢事吧!尤其是在整个经济下行的情形下,企业运行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在这个时候竟然还追加收税,不等于是把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往死路上逼吗?据说,有的企业只好向银行借款交税,而有少数企业则宁愿关门也不从,因为本身就处于半停产状态。
企业运行不下去,明年和后年还怎么收税?何况这样的竭泽而渔不仅愚蠢,而且也严重违反国家法令,是该制止的违法乱纪行为。但我们又不能仅仅把棒子打在具体执行的税务人员身上,上头把任务压下来,一旦不完成任务是要与位子和票子挂钩的,征收“过头税”的病在他们身上,但根子却与盲目增收财税相关联。
按照沧州市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沧州2011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为增长15%,最终全市财政收入实际增长24.1%。今年2月,沧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12年沧州市全部财政收入安排比2011年增长15%。沧州的这个预算,“高于全省增速”———今年河北省财政收入增速目标只定为13.5%。
我们当然期待财政收入递增,但希望有关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比如在当下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原有的指标就不能一成不变,不妨作出相应调整。以保增长为前提,但也要顾及企业发展的困难。
同时,对于税务机关的考核也该与时俱进,不能总是抱着以前的老框框,不切实际地逼迫下属违规违法收缴,这样做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利,而且大大破坏了国家税收的正常秩序,还给那些投机取巧的政客以寅吃卯粮的机会,为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埋下比经济下行还要不测的危险。
周稀银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