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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报美审批 中海油购尼克森还需美点头

本报记者 黄烨 发自上海

2012年11月29日09:34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手机看新闻

  中海油收购加拿大油企尼克森一案仍是迷雾重重。11月28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加拿大能源生产商尼克森公司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与尼克森已重新向美国监管部门递交申请,等待美国政府审批中海油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的交易。

  另据路透社称,“主审官”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仍未提供政府将何时、或如何宣布决议的线索”。按此前加拿大工业部门的决议,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的最后期限为12月10日。

  再报美审批

  作为一家全球性能源公司,尼克森在加拿大西部、英国北海、尼日利亚和墨西哥湾等全球几个最主要的油气产区拥有石油、天然气、油砂和页岩气等资源。具体而言,尼克森有大约10%的资产在美国,且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双双上市,同时,在炙手可热的墨西哥湾油气产区,尼克森还拥有90份租约。

  这意味着,7月23日以151亿美元现金对尼克森发起收购的中海油,在审批环节,也不得不得到美国监管部门的认同。9月12日,中海油发言人Peter Hunt曾对外称,“公司正式向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提交了审核申请。”他强调,该收购不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但据《华尔街日报》昨日报道,尼克森称,该公司之前已撤销了申请,然后又重新向CFIUS递交申请,等待审批。

  对于重新递交申请的原因,中海油和尼克森未进行具体披露。对此,《国际金融报》致电中海油,但该公司投资关系处和新闻处相关人士的电话始终不能拨通。《华尔街日报》评论称,“这种做法并不罕见,但在加拿大和美国政府审核之际,这桩并购案受到了外界的密切关注。”

  “可以猜测,重新递交申请很可能是为了快速通过美方审核。”业界律师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说。

  能源专家林伯强此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预计,在美国通过审核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该交易只有10%的资产在美国境内,对美国市场造成的影响不会太大”。但不容忽视的是,此前美国曾明确拒绝了中海油对优尼科石油公司的收购请求;且美国国内也发出了不少反对之声。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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