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
发票要了也没用
为了解市民对房屋租赁发票的看法,记者采访了10个租房者,其中有初来清远刚刚租房的年轻人,也有已经租房三四年的老房客。记者得到结果很统一:没有一个人租房索要过发票。有的人表示没听说过租房可以索要发票;有人表示知道这个事,但要了发票也没用;也有人表示之前没想到过,但经记者提起,觉得应该可以索要。
杨良(化名)由于公司业务扩大,被总部派遣到清远,来清远的第一周,他通过中介看中了一个800元每月的公寓,如果交了押金和租金,他和房东还需各付400元给中介,整个交易结束后他只能得到合同和收据,没有发票。他得知所在的企业要给员工租房补贴,但需提供凭证。他向中介索要发票。中介告诉他需要房东提供,而房东则说,若杨良个人承担办理发票所需的8个点的税,即每个月64元,则可以提供。
杨良将事情反馈给公司后,公司财务表示可以接受有中介公司盖章的收据,因为不仅仅驻清远的杨良,公司驻其他地区的办事人员都表示去税务局办发票是多此一举,希望可以只提供收据。而在中介协助下,杨良最后收据上所写的价格比实际价格多出好几百块,而这些钱就落入杨良私人的腰包。
刚来到清远的刘先生则租住了一间500元每月的单间,他反问记者:已经签了合同,拿到了收据,还要发票干什么?而另外一位在清远租了两年房的黄女士则表示:从没有想过要发票,房东也没提起过。在记者解释取得发票的具体途径后,黄女士表示,反正要了也没什么用,不想麻烦。
律师
没有发票,合同仍然有效
随后记者咨询了清远正鑫律师事务所的吴付艳律师,她说,在清远,不仅仅住房租赁发票问题较多,即使写字楼和商铺租赁,也有很大一部分都没有正规发票。
针对记者提出没有发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吴律师表示,即使没有发票,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针对究竟是房东还是房客应该承担税收的问题,吴律师则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相关规定,应该是房屋所有者,即受益人应该承担这部分税收,但在实际操作中多由房东和房客相互协商决定所承担的份额。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其中没有明确注明所房租是不含税,则房东有义务为租房者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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