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
个人出租房屋,需缴纳租金4%的税
那么房屋发票如何开?记者拨打了12366清远市地税局热线,负责人表示,个人出租房屋,需缴纳租金4%的房产税,如果房屋月租在1000元/月以上,还需缴纳0.7%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收按税法是应该房屋受益者,即房东缴纳。清远将房屋租赁发票委托给街道办事处负责,缴税需要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携带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办理。而为了保证该项税收的征收,地税局有专人跟进,并采取了例如群发短信等措施。而地税局的另一位办事员则表示,如果已签合同,房东不提供发票,则租房者有权举报,并获得相应奖励。记者随后在广东省地税局的网站上了解到,2012年第2季度,清远市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共征收10587万元。
-记者手记
发票,公民意识的最好体现
平心而论,租房租赁发票不仅仅在清远是个问题,在整个广东省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一方面是因为征收税收难度大,房客并不是房屋受益者,在法律上不是征收对象,而受益者房东又大多不在所出租的房屋内居住,有的房东不在本省,有的甚至早已出国,难以征收;另一方面又因为该税种额度小,一般几十块到一百多,相对于征收难度,犹如鸡肋,食之有味弃之可惜。
租房是外来者融入清远的第一步,在清远急需引入外来人才的今天,小小的一张发票无疑是展示清远法制建设的一扇窗户。在加大公民建设的今天,经过宣传工作,一张已纳税的发票无疑是公民意识的最好体现。
对于租房者来说,索要发票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还是个人的义务。公民社会不仅仅是建立在口头上,而更要落在实际,作为公民,每一个租房者都必须遵守国家税法,毕竟因为有了税款,政府才能支撑对社会的管理,公民才能享受到公民应有的服务。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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