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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茉楠:收入倍增要义是均衡增长

王迎晖

2012年12月10日08: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相关视频】20121115《央视财经评论》:百姓收入倍增 如何实现?

张茉楠:收入倍增要义是均衡增长(网络配图)

    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为因果。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让人民普遍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是发展的终极目的。同时,人又是生产要素中最积极的因素,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不但可以扩大消费,而且是解放和提高生产力的必要条件,因此对发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将给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极大的动力。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均衡的收入增长,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全方位的制度性改革。

  《经济参考报》:继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后,全国多省市也积极筹划地方版收入倍增计划。近日,西部地区明确居民收入倍增普遍在2015年前后即可完成。东部地区也在快马加鞭。您如何理解“十年居民收入倍增”?

  张茉楠:“十年居民收入倍增”新目标说的是人均收入增长,其中“倍增”的本质要义是“均衡”的收入增长。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居民收入倍增”应是均衡的倍增,“倍增”的收入应是均衡的可支配收入。

  在效率原则下均等固然不可能实现,但均等化过程将必然裨益于居民收入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虽然绝对的平均主义不切合实际,但是缩减贫富差距实现国民收入合理分配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是指全体人民人均收入翻一番,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争大多数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尤其要保证中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于高收入者,劳动报酬增速快于资本所得,彻底扭转要素分配不公平问题,这也是为了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

  《经济参考报》:影响我国国民收入合理分配的因素有哪些?

  张茉楠:一般而言,贫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两个方面,收入差距是一种即时性差距,是对社会成员之间年收入的比较;财富差距则是一种累积性差距,是社会成员之间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对比。

  世界银行的报告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都验证了我国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应该讲,当前中国财富分配失衡程度要远远大于收入分配的失衡。

  如果真正按照市场经济“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收入自然会有差距,绝大多数人对此坦然接受。人们不满的主要是体制机制漏洞导致的不合理差距。

  我国在初次分配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收入扩大因素,最为突出的是各种形式的垄断。那些掌握着垄断性特权、垄断性资源的人迅速聚敛了大量的财富。行政权力本身也是一种公共资源。掌握权力的人员可以利用行政权力来干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各种社会经济活动,通过滥用权力和寻租等行为侵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发挥了巨大的财富调整力量。

  财富分配的失衡会比一般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危害更大,因为它不仅进一步扩大了不同收入阶层在财富创造和财富积累上的差距,即所谓的“马太效应”,它将通过代际之间的财富转移,强化代际之间的“分配不公”。由于资本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加之富人阶层拥有的金融资产过多,就会出现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样一来,可能导致投资与消费的内生性失调,因为,根据不同阶层的消费弹性结构,收入层次较低的阶层消费偏好高于高收入阶层。因此,贫富差距越大,经济将越发依赖资本积累和投资,而消费将被边缘化,这将导致资产投资泡沫。而且,贫富的代际转移也很可能将一个社会的贫富状况固定化、结构化。

(责任编辑:乔雪峰、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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