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避免分配失衡的“马太效应”不断累积,实现居民收入均衡的倍增,无疑需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您有什么建议?
张茉楠: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初次分配的收入调节,还涉及到二次分配的财富分配调节,甚至是全方位的制度性改革。
首先,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扭转初次分配失衡。初次分配包括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等三个部分。政府和居民、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造成的扭曲,可能是结构问题中非常重要的根源,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来越偏向于政府和资本,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政府必须通过大幅减少宏观税负,以及建立国企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措施才能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
其次,要从根本上遏制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打破垄断,缩小行业间分配差距,必须着力建立有利于提高和维护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劳动效率的社会公平机制,所谋求的不是取得收入和财产分配的均等化,而应是取得收入的机会均等和创造收入过程中条件的均等。这里主要是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步伐缓慢。必须加快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
再次,要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将初次分配与二次分配视为有机整体,强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国再分配机制的“逆向调节”问题较为突出,所以,深层次改革不仅需要从再分配环节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总体水平及其合理结构入手,还要扩展到初次分配环节包括“工资、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薪酬体系和税制的改革,实施“调高、扩中、提低”的战略,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
第四,要强化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机制。去年,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税收改革已经启动,但这只是调整收入分配,国家要建立更加完备的财产税收调节体系。
最后,要通过财政支出的扩大提高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与国际比较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水平长期偏低。从国际上看,社会保障及福利方面的公共消费是政府最主要的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 DP)的比重大都在30%左右。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各主要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国民福利开支,一般占本国政府总支出的1/2到2/3,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G N P的20%到30%。而相比之下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社保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还有一定差距。
因此,政府和社会要提供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各种公共产品的服务,弥补贫富差距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要改变提供公共品的优先次序,加大教育制度、就业制度、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构建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为低收入阶层提供有效的向上流动的机会。
当前,解决财富分配唯有进行全局性的制度改革,分配失衡才能有效缓解,进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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