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钱花出效率
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加强审查和监督,更重要的是看政府管理的钱花出去后效果如何,百姓是否得到了更多实惠。”白景明认为,建立对政府管理资金的绩效考评体系,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应当列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
令人欣喜的是,在这方面已经开始迈出实质步伐。财政部决定从2012年开始,试行对国资预算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这在2007年国资预算编制以来尚属首次。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四类支出项目。这对于进一步明确国资支出方向和重点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政府的全部收支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更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白景明强调,社会公众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宣传解释,让公众详细了解公共预算的资金是怎样分配使用的,政府性基金用在什么地方、建设了哪些项目,国有资产收益如何等情况。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会使公众了解制度现状、寻找合理的监督点,最终做到所有预决算都公开透明,让政府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合法、有效。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