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宁夏安委会确定公布了100户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据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落实“三大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探索积极有效的安全监管方式,构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和“事权清晰、责权对等、重心下移、加强监管”的要求,自治区安委会确定公布了100户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切实做到重点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综合监管和重点执法监察相结合。(记者 李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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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