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辽宁本溪12月18日 (记者 何勇)记者从在本溪举行的2012年“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上获悉,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和中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包括信用环境、金融、环保等方面内容的9个协议文本,在信用互认、融资模式创新、土地集约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推动沈阳经济区深度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沈阳经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始杰介绍,国务院批准《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一年来,沈阳经济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今年前三季度,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1%,高于全省增速1.8个百分点,占全省总量63.5%。
此次签订的协议包括信用、土地、金融、环保、融资等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突出了资源要素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协议,八城市和辽宁省直部门将推行经济区内八城市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机构、制度、产品服务互认;为经济区提供更全面的“融智”和融资支持;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经济区内构建更为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新格局等。新政策有望打破影响沈阳经济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金融、人才、土地资源等各种要素壁垒,将改革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新型工业化配套改革提供更大空间。
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沈阳经济区办公室与沈阳经济区八市政府签署《沈阳经济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合作协议》中,8个地方政府将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银监局共同联动,把金融类和非金融类两类信用信息实现交换并统一建立一个共享平台,解决目前银行与地方分隔、信息不融通、不全面的问题,力求在沈阳经济区范围内建立一种更优化的社会信用环境。还将建立信用报告制度,解决工作分散、分隔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沈阳经济区范围内的信用市场监管一体化和创新。根据协议还将建立社会信用在诸如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等各类管理中的信用准入制度和奖惩联动机制。
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在半径百公里范围内,涵盖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座城市的特大城市群,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精品钢材基地、精细化工基地。2010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1年9月,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正式获国务院批准。
目前,沈阳经济区已经成为对辽宁全省乃至东北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牵动作用的核心区域,是辽宁经济增量的重要来源和加速发展的核心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