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068人进行的调查显示,73.4%的受访者对2013年的放假安排“不满意”,92.5%的受访者直言自己现在“缺假”,60.5%的人认为挪假会造成节前或节后过度疲劳。(12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国务院公布2013年节假日安排之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热议。七成受访者对放假安排持不满意,这也是一种民意的表达。前不久,律师韩甫政认为,部分放假调休安排导致劳动者一周连续7天上班,这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与人们已形成的工作、生活习惯不协调,他已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建议予以修改。
平心而论,2013年节假日安排是件挺纠结的事,既要考虑到假日效应,又要充分尊重公民的休息权和工作权。但是,如果节假日安排在制定之前能够广泛征集民意,公众对最终安排的满意度可能会高一些。
国家安排的重大假期,是一项重要的公共福利,公众在享有休息权利的同时,也不可或缺拥有选择的权利。国家重大假期的安排,也是一项重大的公共决策,由哪个部门单独说了算也未必妥当。正如很多人建议的那样,有关部门应该眼睛向下,问计于民,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公众的利益诉求,然后在综合民意的基础上,拿出既切实可行又能顾及大部分公众关切的方案。
公共决策离开了民意,就容易异化成部门决策,这也显然有悖公众的意志和权益。现代公共管理,要求公共决策必须尽最大可能体现民意。相反,漠视民意的公共决策权利,只会强化政府的权力色彩,而政府服务职能退化的后果,是公众日益滋长的不信任感。这也是政府公共管理走向成熟之大忌。
节假日安排与每个公众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公众满意不满意,是一切公共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部门应该善待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努力架设民意沟通的管道,用民意的智慧推动公共决策趋向科学、合理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