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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新规10月施行

本报综合报道

2013年01月16日07:57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手机看新闻

  千呼万唤始出来。1月15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称,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据了解,新规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出台,历经11年,400稿修订,是为期最长,修订次数最多的部门规章。”汽车业资深媒体人《品质汽车》主编张炤虎对新浪汽车说。

  新规界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新规称,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新规称,家用汽车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说,目前的“三包”规定主要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有些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没有纳入规章的调整范围。

  不过,有媒体认为,酝酿11年之后,消费者有了有法可依的平台。但“三包”涉及太多的利益集团,利益博弈要相当长的时间来慢慢发酵和归于合理。“先把规定出台,存在之后再去逐步完善,是当下的思路。”有观点说。

(责任编辑:郝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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