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昨天(20日)下午发布,报告通过对媒体公开报道的245起案例、272名企业家犯罪进行研究,透视企业家们表面光鲜的人生如何因涉嫌犯罪戛然而止,身陷囹圄,甚至被处以极刑。
翻开报告可以看见,民营企业家犯罪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而高居国有企业家涉罪罪名榜首的是受贿罪。同为企业家,民营与国企的老总犯罪为何又有如此不同?
2012年的吴英案引发了经济界、法律界、企业界、学术界的大讨论。而在报告统计的245个案件中,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就占了全部案件数的近五分之一。触犯这两项罪名的犯罪人全是民营企业家,另有大量的融资类犯罪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远煌分析,这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明证。
张远煌:真正扭转这种形势,有赖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的发展,同时也需要政府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扶植力度加大,为了消解民营企业家因为融资难而通过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进行融资,法律制度的设立要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明晰。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刚刚挂职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任副庭长,他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现在仍然处在发育期,应该以教育改造挽救为主。
卢建平:据全国工商联统计,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死亡10万多家,平均寿命2.9年。发展的主要动力是靠自有资金。截止2010年底,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不超过9年。中国的民营企业仍然处在它的幼年或者童年,或者说最多就是到了少年期。
受贿罪高居国有企业家涉罪罪名榜首 专家:某种程度上表明政企不分
报告分析,2012年企业家犯罪中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受贿罪高居国有企业家涉罪罪名榜首。2012年12月底,59岁的邮政储蓄银行行长陶礼明被正式批捕。涉嫌非法集资,违规高息放贷,收受巨额贿赂等犯罪,报告起草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讲师李山河分析:
李山河:某种程度上表明我们现在政企不分,国企的权利比较集中,缺乏监督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包括犯罪现象的发生。
最为典型的案例,曾被评为“中国黄金行业之首”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最红火时年度营业额达30亿元,因董事长、总经理宋文代贪腐濒临绝境。虽然宋文代被判处死刑,但损失的国有资产难以挽回。
张远煌:国有企业中的企业家利用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权,收受贿赂,谋取个人利益,实际上是将国家利益私有化。要从制度设计上防止国有企业家划公为私,中饱私囊。
报告认为,2012年企业家犯罪与政府官员犯罪伴生现象尤其明显。
李山河:反映出来一是权力与资本的不正当的关系,这样一个关系可能是许许多多犯罪发生的比较深层次的原因。
研究者认为,最高法、最高检严惩行贿犯罪的司法解释的施行有望扭转为查受贿而轻处行贿的现象。
李山河:我们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个公约的精神就要求对于像行贿一方也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处罚力度不应该亚于对受贿方的处罚。(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