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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死亡名单”真相:舆论场毁掉一个品牌【4】

2013年01月23日08:46        手机看新闻

  完美公司知情人士称,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间,为追求公开报道、最大限度扩散信息、扩大对完美公司负面影响,郭廷工在全国各地搜集与完美产品有消费纠纷的信息,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损害结果与完美产品有因果联系,他都要亲自或组织他人向各级政府部门投诉、上访,鼓动公开闹事,捏造完美产品(主要是芦荟矿物晶)致全国各地数十人病、死、残等虚假信息,在全国恶意传播。

  为了让这份“完美死亡名单”更吸引眼球,郭廷工炮制的这份“死亡名单”有意让一些健康生活的普通人在媒体报道中“被死被残”。更匪夷所思的是,不少完美产品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列入了“死亡名单”。

  林某某原本是郭廷工做完美产品时的客户,2004年在服用完美矿物晶后胃感不适,在医院并没诊断出与完美产品有因果关系,并未向完美公司、有关部门与媒体投诉。但郭廷工不仅将其编入“受害者名单”,而且还假冒林某某的名义散发诋毁完美公司的宣传材料。

  根据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林某讲述她在服用完美保健品之前患有甲亢疾病,从2000年至2003年开始服用完美保健品。“曾经有人打过电话给我,问我服用完美产品情况,当时就把手上有点脱皮的事情告诉他,他问要不要投诉完美公司,当时我就拒绝了。”看了“死亡名单”后,林某说:“这名字和电话是我的,其余都不是,不知谁搞了这份名单,把我的一些情况也写上去了。名单中性别项是‘男’,但我是女的,名单中受害者情况项‘身体多方受到伤害’,但我当时只是手有点脱皮而已。”

  在完美公司起诉郭廷工、真善美公司、廖宗明等的民事案件一审中,郭廷工等人提供了9个证人出庭,其中2个证人因无法提供购买或服用完美产品证据,被法庭取消了证人资格。而其他上庭作证的7人虽然认为服用完美产品后身体出现问题,并没有提供相关鉴定报告。

  像上述这种被“受害者”与被“受害情况”,在这份死亡名单中有很多。完美公司称,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国家行政机关、法院、卫生(质量)检验机构材料证明存在完美保健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事实。

  “‘完美死亡名单’被炒作了8年,而这8年间,使用完美产品的消费者不知增加了多少,但这所谓的‘死亡名单’却没有变化,这显然别有意图。” 完美公司有关人士说。

  有没有锌超标?

  在以上几起比较典型的消费诉讼案件中,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锌超标”是一个焦点问题。郭廷工等试图用事例来说明完美芦荟矿物晶本身是缺陷产品,从而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

  完美公司总裁胡瑞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国1991年颁布的GB 13106-1991《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曾明确规定适用于粮食、豆类及制品、蔬菜、水果、肉类、鱼类、蛋类、乳类及饮料中的锌限量标准,而完美公司生产的芦荟矿物晶(卫食健字(1999)第0397号)是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并不适用于此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及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在上市之前,都需要经过毒理、功能及卫生学稳定性等一系列试验,验证产品是安全、有效的,再经过国家批准和备案才能获准销售。完美公司生产的芦荟矿物晶,作为一种保健食品也不例外。完美产品芦荟矿物晶除了定期送检及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方式进行检测之外,都会先在公司内部逐批进行自检。

  胡瑞连称,刻意将《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作为唯一依据,用以作为断定完美产品芦荟矿物晶“锌含量超标”,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在完美公司中山总部以及江苏扬州生产基地,共建有两个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分别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洗涤产品的检测以及产品质量改进中的新项目、新检测方法开发等。2008年4月1日,完美公司品质保证部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两个检测实验室分别有155项和204项的检测项目通过CNAS认可。2012年5月,完美公司获得CNAS评审专家组的现场技术考核,又新增119项通过CNAS评审的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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