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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死亡名单”真相:舆论场毁掉一个品牌【5】

2013年01月23日08:46        手机看新闻

  商誉侵权案尘埃落定

  2008年4月16日,完美公司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对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年10月,中山市中级法院以“损害商誉罪”分别判处廖宗明和郭廷工1年6个月和2年有期徒刑。但广东省高级法院2009年8月作出终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该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发回中山市中级法院重审,该刑事案件最终在2010年4月份被公安机关依法撤销。当记者就此事向完美公司有关负责人求证时,完美公司表示确有其事,但完美公司并不认同撤销案件的处理结果,认为郭廷工、廖宗明及真善美公司等违法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因此,继续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商业诋毁侵权民事诉讼,请求追究郭廷工等人的民事责任,并提出了2933万元的索赔请求。中山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3月就此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4人立即停止完美公司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的损害,并且要求被告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为完美公司消除影响的声明,并判处赔偿完美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对于完美公司提出的2933万元的索赔,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人士称,赔偿50万元已经是法律规定对侵害商誉赔偿的上限。

  2012年1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人上诉,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至此,这场持续时间长达8年的商业诋毁侵权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再没有一种伤害比失去信任更加的严重,这是对守法企业的伤害,更是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伤害。”完美公司副董事长许国伟说。

  尽管所谓的“死亡名单”真相大白,但完美公司董事长古润金仍心有余悸。他说,“一个与事实不符的舆论场毁掉一个知名品牌的悲剧在中国早有先例。”

  曾经的知名品牌三株公司的衰败就是例证之一。1998年3月,赢回了消费者致死案官司的三株公司,此时却已输掉市场,到2000年市场上三株产品几近绝迹。

  古润金称,相比三株的命运,完美公司可以说是十分幸运了,尽管公司多年来被 “死亡名单”的阴霾所困扰,但公司仍然活着,产业越做越大。“三株往日的悲情令人扼腕叹息,但愿三株的悲剧不再重演。”

  截至1月15日截稿时,《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未能和廖宗明取得联系。记者拨打其公司官网上的电话,座机无人应答,而另外一部手机机主则声称,她是刚来公司三天的新员工,无法联系到廖宗明。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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