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制度改革,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建立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机制,并指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临时注册机构。
2012年10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运用市场化机制”的原则,确定了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为落实注册制度,明确注册事项,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本次《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建立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机制;二是指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临时注册机构;三是规范注册材料报送要求;四是明确注册机构职责和注册流程;五是建立专家独立评审机制;六是强化监管要求。
《通知》的发布有助于提高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效率和透明程度,厘清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风险责任,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要求,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健康发展。(中新网金融频道)
(责任编辑:罗知之、朱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