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日电(记者 李栋) 财政部2月1日公布初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2012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当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营改增试点座谈会。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积极研究扩大改革行业,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调性,深入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等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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