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解读1号文件:村庄拆并要尊重农民意愿--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

陈锡文解读1号文件:村庄拆并要尊重农民意愿

高淑英

2013年02月02日10: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国新办发布会回应一号文件热点———

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昨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对一号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并回应一些热点问题。

食品安全:

从源头抓起全程监管

有记者问,一号文件中特别强调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目前以农户为生产经营主体的机制下,怎么对相关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管?

对此,陈锡文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农业经营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主,是一个现实状况,很难去改变。解决食品安全不能一蹴而就。“怎么去加强监管?这就提到了农业标准化问题。”陈锡文说,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出在投入品方面,因此,最重要的是从源头抓起,并进行全程监管和控制,让各个主体负起责任来。

陈锡文说,日前媒体报道的速生鸡事件,从他个人感觉来看,不仅对农民要科普,可能对媒体也要科普。白羽肉鸡45天出栏是正常的,这是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合理用药是正常的,关键的问题是要科学用药,遵守用药量、休药期等规定。

村庄拆并: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陈锡文说,城镇规划区以外拆并村庄和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的问题,更多涉及到农村的建设用地。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有一部分村庄空心化了,居住和提供公共服务都不方便,有的地方开始进行拆并。但很多地方之所以积极推行村庄拆并,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这些做法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符合不符合未来的方向,还在探讨之中。

这次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以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居住区”。陈锡文对此表示,在城镇规划区以外,实际上很多地方迟早会变成城镇的一部分,如果符合条件,早一两年晚一两年,只要农民有这个意愿就都可以,所以文件特别强调村庄的拆并、农民的迁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拆并。

租赁农民土地:

部分企业“醉翁之意不在酒”

“坦率地说,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醉翁之意不在酒,租了地未必认真搞农业,而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的性质搞非农产业。公司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发展、农产品供给是不利的。”陈锡文说,所以,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投资于农业和农村,不是不允许去,而是要做好引导工作。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改变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要加以制止。

陈锡文说,我们不主张在有限的耕地上工商企业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的经营权。耕地应该更多地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当然,一家一户不具备资金、技术等条件。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如投资比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化的养殖业,公司去做可能更好,但要明确具体的范围。

土地征收改革:

相关法律修正草案已一审

有记者提问,文件提到要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经营收入中的分配比例,但去年全国人大并未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不能顺利出台,您对未来将要出台的草案及补偿条例有哪些预期?

陈锡文说,土地征收改革问题,去年1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专门研究了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建议,该建议已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去研究。“国务院研究这个问题非常慎重,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国务院的建议时也会非常慎重,一般情况重要的议案提交人大常委会之后要三审才能通过,去年11月送上去是第一审。据了解,仅仅是在分组讨论层面大家进行议论。这个法案能不能通过,要在人民代表大会研究。”陈锡文说,法案更多是涉及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级政府在完善对农民的补偿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

(责任编辑:李海霞、曹华)

相关专题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