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山西临汾许霆家中。中新社发 韦亮 摄
“一个多月了,还没收到法院的消息。”七年前,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以盗窃罪一审被判无期、二审改判5年的“许霆案”曾引发社会争议。3日,许霆在从山西赴广东的途中对记者表示,今天将抵达广州,到事发银行还钱。
“先分期付吧,一下全还了,我还是比较吃力的。”许霆向记者表示,这次前往广州,准备到银行打印当时的取款明细,并与银行商量先还一部分钱。
一直以来,在是否还钱方面,许霆与父亲存在分歧。父亲许彩亮认为,如果把钱还回去,就是承认儿子有罪。许霆则认为,这是一笔良心债,一定要还。对于此次赴粤,他告诉记者:“现在还钱是我个人的事情,不希望我爸干涉。”
对于许霆“还钱”一事,引来坊间争议。网友“明天会更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银行系统漏洞,你非法拿了别人的钱。多年以后,再还回去,能抹去曾经的过错?”。也有人认为,目前无人追究,不还也罢。
“这部分钱,应该还。”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肇树教授认为,当时的17.5万元属非法占有,法律上讲,是必须归还的。
日前,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当年案件提交申诉材料,要求重审。“已经一个多月,法院那边仍杳无音讯。”“改判的几率很小。”在田肇树看来,“还钱”也不能改变其当时的行为性质,对他案件“无罪”重审帮助很小。(吕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