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借鉴
德国:政府主导租房市场
租房,是德国大部分国民的规模性行为,在德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然德国是欧洲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但60%的民众选择一辈子租房子。长期以来,良好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很好地保障了租客的权益。
在德国,与医疗、教育等福利一样,保障居民住房是联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标之一。其《住宅建设法》明确规定,要建造面积、布局、租金适合广大居民需要的住房。在法律的推动下,德国各级政府尤其是联邦政府把推动福利住房,即由国家资助建造、租金较低、专门租给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建设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联邦政府自1949年以来,每年都向各州提供数额不等的财政支持用于住房建设或补贴。
自上世纪末开始,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福利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联邦政府直接参与的保障房建设也宣告落幕。然而,德国并未放松对整个租房市场的管理,政府通过控制房价、房租等手段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如政策规定,在房屋建成后,住房投资人需要首先与政府合作,在一定的期限内以成本价将房屋出租给政府指定的群体,期限截止后,投资人才可进行市场运作;政府将资助低收入群体租赁合适的住房。通过这些缓阻机制,德国政府力图缓解政府退出带来的后果。正是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及强烈干预下,德国大力发展租房,租金的稳定得到了保证,更重要的是让广大租房者能够获得稳定的住房。
关于房租价格,德国政府并不任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房租水平,而是由市政部门、房东与房客协会、房屋租赁介绍所等机构,根据所租房屋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房屋建筑年份、质量及节能情况,确定一个“房租合理价格表”,每套房屋的租金都要参考该价格表。如果房东不参照该表,对房客漫天要价,就可能会受到惩罚。如法律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即使要涨到同类住房的通常水平,当事人还必须连续15个月内没涨过价,而且涨幅一般不得超过10%;3年之内不允许房租涨幅超过20%;如果房东的房租超过“合理价格”的20%,就构成违法,超过50%,就构成犯罪,如果不及时改正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记者 桂瑰 实习记者 李琼 刘春燕)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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