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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惕“原始股”骗局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

2013年11月25日13:5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六、“原始股”骗局的新形式和证监会下一步工作重点

近一两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的发展,“原始股”骗局的形式也逐步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原始股”骗局转移至互联网,通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C2C商务平台等进行公开宣传,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聚敛资金。此类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北京某文传公司利用淘宝网擅自发行股票一案。该公司负责人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并于2013年初先后两次以销售会员卡附赠股权的方式转让原始股,共涉及投资者150余人,累计融资近20万元。发现这一情况后,证监会立即叫停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及时退还所募资金。截至4月底,该公司已将所获转让款全部退还投资者。另一方面,随着《国务院关于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又一次走到聚光灯下,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后的一段时间,很可能会有不法分子打着公司即将在三板挂牌的名义非法发行或转让股票,诱使投资者上当受骗。

对于上述两类新形式的“原始股”骗局,证监会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将切实贯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主动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信息的监控和排查,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启动打非工作机制,力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将投资者损失减至最低,将此类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研究分析,系统总结上述“原始股”骗局的典型形式和主要特征,并及时推进相关投资者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从根本上减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

最后,要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购买未上市公司股份时,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辨识能力,深入了解、细致分析、谨慎决策,不要轻信他人的劝诱,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在正规的证券经营场所和经营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编:李栋、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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