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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惕“原始股”骗局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25日13:5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大幅提升,加之投资渠道的日益多元化,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投资活动获得了可观的财产性收入。但与此同时,非法集资这种涉及面广、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强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出现并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蔓延,资本市场也未能幸免。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市场,在短短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非法集资活动悄然披上了资本的外衣,演化出了具有独特形式和特征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原始股”骗局。

一、“原始股”骗局的主要形式

“原始股”骗局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违法发行股票,即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违法销售股票,即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司法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诈骗,即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其中,第一类通常涉及擅自发行股票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第二类通常涉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第三类则为集资诈骗。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非法发行案件,大部分都以上述三种形式出现,因此,建议投资者对这几类行为保持高度警觉。

(责编:李栋、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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