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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县城 面对三道“坎”

2013年11月26日14:20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读者聚焦·关注城镇化中的不良倾向⑩

    做大县城 面对三道“坎”

  湖南桂阳县县长 庹登军

  桂阳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总人口88万。近年来,桂阳在加快旧城区改造的同时,重点推进新区组团建设,城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0万,县城面貌焕然一新,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推进县城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主要有“三难”。

  一是建设资金筹集难。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增加一个市民,需新增综合投资至少10万元。据此测算,我县未来几年城市建设投资将达300亿元以上,但目前县财政仍然属于保运转财政,加快县城建设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现在,国家对县城建设的投资明显偏少,而且对平台融资和“BT”项目建设(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严管严控,资金筹措难上加难。

  二是征地拆迁实施难。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征地拆迁,虽然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对象的获利预期与现行的补偿政策存在较大差距,而且目前的征地拆迁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较重。

  三是用地指标争取难。我们在加强县城建设的过程中,注重产业支撑,加快园区发展,推动产城融合。但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往往遇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指标相距甚远的困难,且争取新增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耗时长、速度慢,贻误了发展时机。

  破解“三难”,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第一是“转”,转移发展方向,突出县城建设重点。从实践来看,当前,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四化同步”,最大难点和薄弱环节在县域,重点和着力点在县城。因此,应从顶层设计上把加强县城建设摆上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谋划、推进。

  第二是“放”,推进简政放权,增强县城建设活力。打破以往上级向下级“放权”采取逐级让渡权力的传统做法,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尽可能地把省级、市级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县级,让县级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发展权,减少审批环节,降低“过程成本”。

  第三是“强”,政策扶持要继续强化,加大对县城建设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县城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县城建设的资金困难。

  (本报记者 颜 珂整理)

                

  改造城中村 力争“三赢”

  湖北谷城县县长 龙小红

  城中村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城市。由于房屋陈旧,生活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社会治安管理混乱,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安全隐患难以消除等固有的缺陷和顽疾,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城市土地资源,造成城市“虚肿”,也直接制约了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成为城镇化进程的羁绊。

  改造城中村,已成为各级政府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位于湖北省西北部的谷城县在改造城中村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招商引资,改造完成后,1350户居民将住进宽敞明亮的公寓,同时还将新增建设用地578亩。实践证明,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民生,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

  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改造成本过大。由于城中村房屋密集度高,当前市场房价总体偏高,群众对拆迁补偿期望值高,这“三高”造成拆迁成本过大。同时,城中村交通、电力、通讯、供排水、绿化、亮化、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要解决这些问题,必然要增加投入。

  二是缺乏改造市场主体。与“净地”开发相比,城中村改造拆迁难、投资大、程序多、耗时长、收益低,难以吸引市场开发主体。

  三是缺乏有效的推进措施。城中村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矛盾多、纠纷多、处理难度大,政府常常面临进退两难局面。一旦做成“夹生饭”,将会给基层政府带来沉重的政治、经济负担。

  在一些城镇,违法抢建成风,城中村早改早主动。而城中村改造又是低效益甚至贴本的项目,建议参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出台针对城中村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政策,力争实现“三赢”,即:村民赢得满意的生活环境,社会赢得优美的城市环境,开发经营者赢得合理回报。

  (本报记者 杨明方整理)

    

(责编:谭翀、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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