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部分奖金离职后兑现
按照改革《意见》,国企领导人的薪酬将突出中长期激励。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基薪+绩效薪+中长期激励”组成,可以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对现金激励总额的一定份额,先提取留存,待企业领导人员正常离职或退休后方能兑现。
有奖必有罚。《意见》明确,强化国企经营投资追责制。对重大决策违规、失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领导,将“红牌罚出”,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准入限制。
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
在探索企业员工持股方面,《意见》指出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持股。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以现金、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
《意见》提出,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实现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国有独资企业,一律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不断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到2020年,力争提高到50%。
专家解读:激发劳动者积极性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龚益鸣认为,此举让国企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真正分享企业发展红利;股权激励方式也可以激发企业家的真正才能。
他建议,股权激励模式的关键是绩效考核的真正落实,不能出现企业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高管都可获得股权激励的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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