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定位: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得知出租车计价结构或将调整的消息,在长沙开了9年的士的张国飞很高兴,“如果起步价提高了,希望短途客会少一点,我们赚得也就多一些了。”
张国飞告诉记者,自己营运一天如果能载28趟、29趟客人,就属于比较理想,意味着长途客人比较多;如果载客超过30趟甚至35趟,就说明短途客太多,只能赚到100余元一天。“打表15元以下的客人占到客人总数的60%以上,起步价6元的客人也有两三成。”张国飞说,他还遇到过三四个老人结伴打的到马王堆买菜的,每个人只要出1.5元车费,和搭乘公交车的花费差不多。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目前长沙城区出租车数量与实际需求差距已不大,但是4157辆公交车每天承担运量220万人次,占33%至34%的市场份额,而7780辆出租车却承担了95万至100万人次的运量,也占到20%左右的份额,有点和公交地铁抢饭碗的意思。
该局客运管理处处长雷毅华就坦言,现在出租车和公交车形成了竞争关系,如果大家都去坐出租车,再加配一倍以上的出租车,恐怕也不能满足运行需求。雷毅华告诉记者,长沙市对出租车的定位,主要是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而不是作为其中一部分,但目前长沙出租车运价结构定位不准确,出租车起步价偏低,让很多本可以乘公交车出行的市民挤占了出租车资源,造成公交车空驶率较高,需要办急事的市民打不到出租车。如果通过价格杠杆把短途乘客引导到公交车和地铁,出租车的日运量将减少到70万人次左右。“只有公共交通才符合我们城市环保、节能、低碳以及大运量的出行方式。”雷毅华说。
整合出租车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记者在连日来的走访中发现,在出租车调价的声音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通过降低出租车的“份子钱”来减轻驾驶员负担,而不是通过价格调整实现这一目标。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倒起苦水:大家都认为出租车行业是暴利,出租车公司赚取了其中的大部分利润,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公司向每台车收取5850元规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但这5850元并不都是由公司收取,而是包括了代收的营业税和保险费。此外,出租车公司还有场地和人员成本,要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管理、对乘客的服务投诉进行处理,还有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年检、服务资格证等手续办理、车容车貌维护等多项服务内容,一台车每个月的利润实际在1000元至1200元不等,属于合理利润而并非大家认为的暴利。
记者从市客管部门了解到,长沙市原有出租汽车经营单位57家,出租汽车总量为6280辆,经营模式均为租赁经营。为了改变出租汽车企业“多、小、散、弱”的状况,经过2007年和2014年两次整合,目前,全市共拥有出租车经营单位19家,出租车7780台,每家出租车企业拥有出租车数量均达到200台以上。“通过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对于降低出租车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起到积极作用。”李智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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