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创元铝业违规处置工业废物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一事有了初步处理意见。(相关报道参见12月15日《中国经营报》B15版《创元铝业污染再调查:当地群众十年投诉未果》)
12月13日,湖南省环保厅公开表示:“经过调查认定创元铝业存在多项问题,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对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居民搬迁工作滞后,工农矛盾突出;废料填埋场建设不规范,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在填埋场附近发现历史遗留倾倒的废渣,存在污染隐患等。”
湖南省环保厅责令创元铝业“立即转运、安全处置倾倒的废料,消除隐患;责令废料填埋场限期整改,并立案调查,拟处罚款;同时,要求桃源县政府限期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一个月内拿出搬迁方案,并进行公示”。12月18日,常德市也提出十条综合整治措施,责令桃源工作小组进驻创元铝业。
12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法学专家戴仁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创元铝业随意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肯定违反环境保护法,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有待环境监察部门最终认定。
根据“两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即可构成污染环境罪。
对创元铝业污染一事,当地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已经申诉十年。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申诉材料显示,创元铝业周边4公里范围之内,直接受到污染的村庄有陈家湾、张家桥等13个村民小组,涉及382户、1210人,1352亩水田受污染,工业污染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农作物的生长、家禽牲畜养殖等危害较大。这份申诉材料附有13个村民小组组长联合签名和手印。
常德市一位政府官员介绍,在2001年创元铝业建厂之初,当地的党员干部以及普通老百姓对污染一直都有疑虑。“铝厂位于常德市自来水水源上端,距离沅江直线距离不足20公里,一旦发生污染物泄漏事件,将直接危及常德市区近百万人的饮水安全。”
这位官员介绍,在“高耗能、高排放”问题之外,当时反对声四起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创元铝业的资源与市场“两头在外”,并不符合工业项目布局的基本规律,“最终在主要领导强力推进下,项目才得以顺利落地”。
对于村民搬迁安置一事,记者获得的一份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湘环评【2005】65号文件就明确要求,“东、南噪声防护距离内,灰场及500米防护距离内的搬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是桃源县2001年10月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2003年正式投入生产。2004年3月,公司被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收购,更名为湖南晟通科技集团常德产业园。
晟通集团常德事业部行政总监刘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等环保部门调查结果出来以后会有正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