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証監會日前發布《証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取消對券商設立分支機構的數量和區域限制,符合設點要求的券商可根據業務類型、發展規劃和管理能力,自行決定分支機構的設立數量、區域。此外,放開分支機構業務范圍,不再做具體限定。証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証監會正在研究修改券商設立標准等事宜,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証監會將按照“循序漸進、扶優限劣、分步放開”原則,分步驟放開証券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
據介紹,《規定》明確了券商分支機構包括分公司、証券營業部兩類,可經營不超出証券公司業務范圍的業務。券商申請設立、收購分支機構,應向公司住所地証監局提交申請表等材料。
上述負責人表示,《規定》實施后,券商可根據業務需要、管理能力和公司發展戰略定位決定分支機構設立及布局,分支機構業務范圍將從簡單的代理交易拓展到向客戶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將有利於形成差異化競爭格局,穩步推進行業轉型,為券商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據悉,2008年,証監會出台《証券公司分公司監管規定(試行)》和《關於進一步規范証券營業網點的規定》,而此次《規定》將統一券商分支機構的監管辦法。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推出進度超出了市場預期。”中信証券研究部潘洪文表示,由於一直以來中小券商反對允許証券公司自主決定營業部組織形式和業務范圍的聲音較大,市場更多地預期該措施並不會很快推出,原本預計下半年放開的可能性更大。
潘洪文認為,對大型綜合券商而言,在行業競爭顯著加劇的背景下,佣金率將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整體受影響程度相對偏小。主要原因是營業部設立的放開為大型券商創造了更好地搶佔市場份額的機會。憑借綜合的產品服務能力,大型券商可以擴大其市場份額,起到以量補價的效果。“而那些區域性特征明顯的中小券商,過去憑借在優勢區域的壟斷獲得大大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佣金率和非常高的當地市場份額,我們預期《規定》出台后這些券商將受到較大沖擊。”潘洪文說。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