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監會對原平安証券工作人員薛榮年、曾年生、崔嶺三人的行政處罰尚未正式出爐,6月13日上午,一度推遲的行政復議聽証會在京舉行。江平、應鬆年等五位知名法學專家對案件進行了論証,提出三點法律意見,呼吁肖主席“手下留情”,呼吁証監會不要處罰“過度”。(6月15日《北京青年報》)
此事件源於5月15日証監會發布的消息:由於平安証券在保薦萬福生科上市的過程中,沒有對財務數據盡職調查、審慎核查,並且存在協同虛假登記的行為,証監會決定沒收平安証券保薦收入2555萬元,並處兩倍罰款,暫停三個月的保薦資格;給兩位保薦代表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其保薦代表人和証券從業資格,終身禁入証券市場,而這次處罰,也成為了自2004年保薦制度出台以來,對保薦機構開出的最嚴厲罰單。
這個處罰重嗎?愚以為,不但不重,還有輕罰的嫌疑。
當前,股市裡的造假行為層出不窮,之前綠大地上市之前虛增收入2.96億元,而萬福生科累計三年虛增收入7.4億﹔同樣由薛榮年領導下的平安証券保薦的勝景山河,發行前半小時涉嫌造假被暫緩上市﹔2010年蘇州恆久欺詐發行被撤銷上市﹔遠的例如2004年江蘇三友欺詐發行遭到公開譴責。
回顧以往每一次事件,証監會基本上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高舉輕落,全國股民失望至極,而受傷股民們的損失,會有誰來承擔呢?
筆者不炒股,但我知道,一些想通過欺詐上市的公司,就如同騙子,保薦機構充當的角色,其實就是在幫助騙子証明,他們不是騙子,說好聽點保薦機構是中間人,不過如果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他們就是同伙,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是萬福生科董事長及財務總監,那麼同伙呢?如此看來,薛榮年們所受處罰還嚴重嗎?
事實上,從技術層面來看,薛榮年帶領下的平安原投行業務模式也屢遭詬病,出於對規模、排名的偏好而對風險控制的重視程度不夠,平安証券承做的新股上市項目雖然很多,但項目的業績變臉率也很高。勝景山河出事只是其中一例,而萬福生科隻更是必然。
萬福生科也成為一個反面標杆,此事件讓上市公司臭名昭著,董事長身陷囹圄,保薦機構差點丟了飯碗,還催生出3億元的投資者賠償基金。被媒體冠以“狼性發展”的英雄主義情結的薛榮年們沒有責任嗎?
據報道,薛榮年團隊的流程對業務風險控制不夠,求效率不求質量,大干快上的節奏,像流水線似的,不少項目在預申報階段即被打回。其所反映的就是公司內部控制不力、過於追求利潤而忽視風險的嚴重問題。
其實對於券商來說,僅僅是暫停保薦資格和罰款並不會對這些機構帶來實質性的懲戒,其他地區對造假丑聞的處罰值得借鑒,2009年12月24日上市的洪良國際由於造假,在2010年3月30日被香港証監會停牌,並且直接凍結了上市所募集的資金9.974億港元,最終的處罰結果就是勒令這家上市公司以10.3億元的資金回購它發行在外的所有股票,對於中介機構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直接被吊銷了營業執照。
如果說處罰嚴重,那麼,平安証券、中磊會計所你們會受到什麼樣的連帶處罰呢?是否也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呢?証監會是否會讓萬福生科直接退市呢?
天下攘攘,皆為利來,當保薦代表拿著大額保薦金的時候,他們可曾想到廣大股民,當他們年薪3000萬元的時候,他們可曾說要手下留情,少拿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