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日電(楊波)日前,中國証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發布了四大領域的改革措施,分別涉及到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優先股試點、現金分紅和借殼上市。今日,深交所副總經理劉慧清、總經理助理王紅接受了本網記者採訪,結合深交所的監管實踐,就相關改革措施進行了解讀分析。
市場化是新股改革核心 保護投資者是亮點
深交所的兩位負責人均表示,《意見》是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制定的,是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的重要步驟,體現了改革的法制化、市場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切實保護了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對最近幾年 IPO 環節的諸多頑疾,如新股三高、一二級市場不均衡、人情報價等諸多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革措施,通過系列制度安排讓市場各方都建立起相應的約束機制,最終讓市場在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
深交所副總經理劉慧清認為,《意見》要求 IPO 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公平,從而強化了市場約束力,如詢價過程對機構最高報價的限制,對抑制人情報價會有幫助,從而讓一級市場回歸合理。
深交所總經理助理王紅表示,本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一個較大亮點和突破,就是建立了非常明確的承諾違約強制履約的賠償機制,特別是針對存在欺詐上市、粉飾業績等信息披露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中介機構必須按照承諾賠償投資者損失。
深交所兩位負責人還表示,深交所將按照証監會統一部署,積極落實新股發行改革相關工作,盡快發布新股網上網下發行規則,完善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格形成機制和上市初期交易機制,做好技術和業務准備,確保新股發行改革順利進行。
不允許借殼上市更符合創業板的定位
証監會新規明確借殼上市條件與 IPO 標准等同,同時不允許在創業板借殼上市。對此,深交所副總經理劉慧清表示,創業板從設立之初,其定位就是培育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強調優勝劣汰,執行更嚴格的退市制度,更加符合這一定位,也有利於形成理性、健康的投資文化。
她補充道,創業板挂牌 4 年多來,經過不斷探索,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比如說,創業板企業發起股東以創業團隊為主,企業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隨著新股發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她建議下一步可以根據創業企業的特點,逐步淡化財務指標的剛性要求,讓更多的優質創業企業通過創業板獲得發展壯大的機會。
現金分紅政策落實重在信披監督
昨天,証監會出台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這是証監會首次對現金分紅發布專門的監管指引。對此,王紅表示,一直以來,鼓勵現金分紅,注重投資者回報也是深交所努力的方向。她特別指出,中小板、創業板的現金分紅比例在市場中一直以來也是比較高的,指引的出台對中小板、創業板公司會起到更好的激勵作用。
深交所兩位負責人均指出,現金分紅的指引非常務實和市場化,充分考慮到了處於快速成長期的中小板和創業板企業的現實情況,不搞一刀切,相信能夠得到很好地執行。下一步,深交所對於現金分紅的執行,主要著重於強化上市公司的相關信息披露,讓社會可以公開監督。同時,深交所也會研究出台更加細化、有效性更強的相關指引,指導企業做好相關信披工作。
上市公司可以考慮利用優先股作為並購支付工具
劉慧清表示,企業的融資方式,最終是由企業來決定。資本市場有各種融資工具,企業是否選擇優先股,需要結合自身的情況和發展戰略,綜合平衡與普通股之間的關系。王紅指出,在試點期間,深交所上市公司均可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特別是可以考慮利用優先股作為並購重組的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