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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明起下调几成定局 详解目前石油管理办法

证券时报网

2012年11月13日14:09        手机看新闻

  据隆众石化网数据监测,截至11月12日收盘,三地原油变化率跌至-4.01%,正式突破-4%的调价红线;同时据上次调价已过46个工作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的两大条件均已满足,调价窗口正式开启。

  据一财网报道,目前唯一的悬念是本次下调能否及时兑现。从之前的历次调价来看,发改委对下调均是及时兑现的传统,而今年以来,无论是上调还是下调,基本均无延迟调价,故本次下调的阻力面并不大。最早今天傍晚发改委就能发布相关调价信息,明天(14日)凌晨汽柴油价格将正式下调。但是据隆众石化网分析师李彦介绍,发改委的三地计算公式并未对外公开,是否到达-4%尚难得知,不过即使略有差距,在国际原油趋低的走势下,15日凌晨成品油下调的概率也相当大。

  最快今晚下调油价

  根据发改委下调油价窗口一打开就降油价的管理,今日午夜(14日凌晨),国内成品油价将迎来年内第4次降价,这将是今年前11个月国内成品油第8次调整。

  金银岛分析师韩景媛分析称,本轮汽柴油降幅或为300-350元/吨。折合升价,90#汽油0.22-0.26,0柴油0.26-0.30。隆众石化网也预计本轮下调幅度在300-350元/吨。

  新定价机制周期或调为10日

  有消息称,为业内外关注的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最快有望在年内亮相。据隆众石化网分析师李彦介绍,新机制可能呈现如下3种形态:

  1、“+-4%”幅度不变,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4%”幅度不变,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三地参考原油现货中的辛塔替换为阿曼。

  3、取消“+-4%”的调价界限,调价周期硬性规定为10个工作日,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

  李彦表示,不管是哪种模式,调价周期缩短都是势在必行。10个工作日的周期将提升成品油调价的频率和活跃度。而阿曼作为中国原油进口国之一,其原油又是中东石油的定价基准,较辛塔(印度尼西亚)更为贴近我国国情。而不论最终新机制会呈现何种形式,都将弥补现行机制的弊端,更加与时俱进、加强国内成品油的市场化特征。

  目前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详解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5月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根据办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目前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缺陷

  长江期货研报指出,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计算方法不透明。国家主管部门从未正面公布三地22天移动加权平均变化率计算公式。诸多社会机构只得揣摩官方定价公式,监测石油价格变化率。 22天调价时限较长而滞后,难与国际油价接轨。在现有石油市场格局下,容易引生投机。

  在以往的价格调整过程中,总有消息灵通的社会贸易商借机囤油套利。从机制本身来讲,国际油价在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发生的剧烈变化不能向国内传导。 当前,国内石油市场仍以垄断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成品油市场改革难以一步到位。但在既有格局下,市场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框架以备过渡。同时,引进期货市场将能更好的对国内原油定价,有助于加快成品油市场化进程。

(责任编辑:吕骞、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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