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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的纳斯达克正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继中国资本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后,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做市商制度将于8月底正式上线。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企业融资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与资本运作问题凸显,券商的新业务模式也亟待完善。新三板制度经试点多年,扩大规模、改革交易制度和完善体系建设已水到渠成。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应属做市商制度。
资本市场改革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科技创新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资金来源如果只依靠银行贷款,到期还本付息,企业就会承担高成本、高风险,但不一定高收益的共同压力。相形之下,创新企业靠股权融资,包括个人投资到新三板,就是一条不错的路径。在共担风险上,股权融资显然要更胜一筹,当然,它也需要共享收益。
股权融资的核心问题在于定价,活跃的交易被普遍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但这有赖于做市商的帮助,尤其是对于那些容易让投资者眼花缭乱的科技企业。新三板的核心功能,就是通过做市商引导投资者对企业完成定价。
纳斯达克对美国的贡献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股票,至少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报价。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做市商往往在40家以上。平均下来,纳斯达克每种证券的做市商能有12家左右,投资者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
中国也正在逐步重视做市商的作用。从国家政策支持层面看,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扩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决定,到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正在逐步落实。8月初,证监会提出了“十条决定”,其中就包括“完善创业板制度,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活跃交易,丰富融资工具,完善推出做市商制度”。
做市场制度正愈行愈近,有能力承担做市商的主办券商将成为新三板的最先受益者之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成长无疑也是重大利好。随着前述政策措施的效果释放,证券、创投业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将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