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回报方面
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分别占当年净利润比例
公司2011年-2013年度公司累积分红337,500,000元,详情如下:
最近3年股价涨跌幅
2011年12月2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16.00元。上市首日收盘价为20.30元,涨幅26.88%。截至目前,公司与2012年7月31日股价达到最高点为34.84元,2012年1月31日为最低点14.31元。
未来3年现金分红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的3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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