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白酒產品塑化劑”問題,中國酒業協會19日發表聲明稱,目前,我國白酒標准正在研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准限定,某些媒體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就斷言白酒產品塑化劑超標,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2011年5月,我國台灣地區檢出食品殘留塑化劑成分后,協會隨即對全國白酒產品塑化劑殘留含量做了大量調研、檢測和查証工作,並對國內外食品產品塑化劑相關技術標准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中國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白酒產品中塑化劑含量遠遠低於國外相關食品標准中對塑化劑含量指標的規定。
聲明還顯示,通過對全國白酒產品大量全面的測定,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
酒協同時強調,通過協會所做的大量工作和白酒企業的認真重視,目前全國白酒重點企業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指標均低於食品標准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中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鄰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已脂)(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殘留量分別為1.5mg/kg、9.0mg/kg和0.3mg/kg.
同時,酒協也對白酒產品中塑化劑的來源進行了說明,表示白酒生產過程中自身發酵環節不產生塑化劑。白酒產品中的塑化劑屬於特定遷移,主要源於塑料接酒桶、塑料輸酒管、酒泵進出乳膠管、封酒缸塑料布、成品酒塑料內蓋、成品酒塑料袋包裝、成品酒塑料瓶包裝、成品酒塑料桶包裝等。
溶進白酒產品塑化劑最高值是酒泵進出乳膠管,目前所有白酒企業都在使用該設備。每10米乳膠管可在白酒中增加塑化劑含量0.1mg/kg,有的企業用一次酒泵(50米乳膠管),還有的企業多達4-5次。其他塑料制品、設備,有的企業用,有的企業不用,因此不同企業、不同產品的塑化劑含量各不相同。塑料袋、瓶裝的成品酒,隨著時間的推移,產品中的塑化劑含量會逐漸增高。
酒協還表示,塑料制品(設備)在白酒產品生產過程中,從上世紀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現因塑化劑致病案例。
此外,酒協建議加強白酒生產環節監管力度,從白酒生產源頭抓起,禁止在白酒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料制品,防患於未然﹔同時要求衛生部門進行白酒塑化劑殘留量安全風險評估,待評估后,制定出白酒產品塑化劑安全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