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布 液體石油產品2013年起均征消費稅
新規亮點:調整后將MTBE、芳烴、混芳等用於調和油及化工原料的產品亦納入征收范圍,且亦按照1元/升來征收。
實施時間:2013年1月1日
最主要影響:對於調和油商來說,調和油成本將有明顯的提高。部分將選擇使用其他的替代產品來做調和燃料油和成品油的原料。
本報訊 (記者陳芳)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公告稱,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以石腦油(1元/升)或是燃料油(0.8元/升)的稅率進行征收。分析人士預計,這一政策可能引起調和油市場大地震,調和油市場可能逐漸走向消亡,而主要以調和油作為原料的民營油站成本優勢將消失,進而導致加油站的優惠幅度大幅降低。
調和油成本將大幅增長
“消費稅征繳新政將消費稅的征繳范圍一下子擴大到了所有不符合國家標准或是有化工行業標准的。常溫常壓下的液態石油化工產品,目前一度‘紅火’的各種避稅手段,尤其是成品油調和油市場中的漏洞,預計將得到了全面封堵。”安迅思息旺能源分析師廖凱舜表示。
對於調和油市場而言,意味著所有的原料即將征收消費稅,調和油成本將會暴增。以山東芳烴汽油為例,密度在0.72~0.73為例,征收消費稅后其價格將增加1369~1389元/噸。而以華北地區調和油國三93#汽油方案添加,芳烴汽油添加比例在30%左右。在增收消費稅后,調和油國三93#汽油成本將增加約410.3~416.3元/噸。而目前調和油93#汽油與山東地煉93#汽油差價僅在300~600元/噸,征收消費稅后單芳烴汽油一項的上漲就足以抵消調和汽油與地煉汽油的價格優勢。
對成品油市場而言,調和油市場萎縮后,兩大公司的成品油在市場上的佔有率必然大增,兩大公司在成品油供應上的“壟斷”地位將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