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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半數食品包裝標注“過敏原” 居民並未關注

2012年11月21日11:08    來源:大眾網    手機看新聞

  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一些消費者在吃東西的時候會出現過敏反應,這是因為食品中存在一些消費者不知道的“過敏原”。根據2012年4月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過敏原”。11月20日,記者在採訪時發現,盡管市區幾家商超內,約半數食品包裝袋上注出了“過敏源”,但八成受訪市民表示購買食品時沒有注意這一標識。

  半數食品包裝袋標出過敏信息

  11月20日,記者在市區幾家大小商超走訪發現,目前約半數食品在包裝上已經標注出了“過敏源”或者“致敏原”,但仍有不少食品並沒有標注,其中不乏一些品牌食品。在紅旗路一家超市兒童食品專櫃,臨沂本土產出“正航”品牌無論兒童還是老年鈣奶餅干包裝袋上,均標注了過敏源信息:含有含麩質的谷類制品、乳制品、蛋制品和大豆制品。其他外地品牌“上好佳”、“盼盼”、“康師傅”和“卡夫”等多種類食品也都在明顯位置標出了含有小麥、大豆、雞蛋、牛奶等過敏原或者致敏原提示信息。奶糖類中的“大白兔”和“怡口蓮”等品牌也都在包裝袋上寫明了含有牛奶、大豆等致敏原。

  不過,也有部分食品過敏原的提示用詞非常含糊,標注也不規范,讓消費者看得一頭霧水。如一款品牌餅干包裝上標注的過敏源信息位置很“隱蔽”,消費者不仔細看根本看到。還有的食品在配料一欄寫著“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堅果及其制品”,並沒明確說明這是過敏物質,很難起到警示作用。

  八成市民沒有注意到“過敏原”

  “食品袋上還有標示的過敏原信息?我真沒有注意過。”20日,在市區紅旗路一家大型超市連鎖店內,家庭主婦王寧馨說。

  當天受訪的家庭主婦和愛吃零食的女孩共計10位中,隻有兩位聽說或者從媒體上了解過食品包裝袋上有“過敏原”信息。愛吃零食的20歲女孩孫涵涵同王寧馨一樣,也是沒注意過過敏原信息。“我買零食時最多看看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口味,有沒有過敏原信息,我沒注意過。”孫涵涵說。

  標示過敏原有沒有必要?據有關業內人士介紹,相當一部分皮膚病是食物過敏導致的,引發過敏的大多是魚、蝦、蛋和奶等。食物過敏會引起多種不適症狀,皮膚病只是其中一種,嚴重的甚至會引發休克,危及生命,因此對於過敏體質患者而言,盡可能避開過敏源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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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沂2000余家生產企業學《通則》

  “因為在包裝上提示過敏源不是強制食品企業執行,個別企業並不重視。不過還好,一些品牌意識較強的企業已按要求進行標注,如馬奇(山東)食品有限公司等。”11月20日,臨沂市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說。

  據了解,今年以來,為了推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貫徹實施,臨沂市質監部門積極引導食品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規范標注標簽標識,確保食品生產企業盡快熟悉新標准,執行新標准,促進食品質量安全。其中,臨沂市質監局以《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即將實施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為內容,對全市部分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及部分企業進行了兩次培訓,並重點對《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修訂變化情況進行了詳細講解,還組織指導縣區局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培訓。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訓食品安全監管人員300余人,培訓食品生產企業2000余家次。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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