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拍賣站點冠名權以來就爭議不斷的武漢地鐵2號線,在正式開通前將“周黑鴨”等9個車站的企業冠名全部取消,涉及金額2700萬元。
從拍賣冠名到取消冠名的整個過程看,仍有不少疑問。比如,突然單方面取消交易,程序是否合理?拍賣所得是否退回參拍企業?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如果說,當初決定拍賣站點應該遵守公共性的話,現在取消冠名,同樣應該遵守這一點。地鐵企業及取消冠名的決策者,應比一般人更尊重程序。
從地鐵建設及運營的實際情況和盡快擴大公共利益兩個角度出發,尋找新的營利點都無可非議。但無論怎麼找,都不能繞過尊重民意和程序這兩個前提。目前,全國在建地鐵不少,新的城市基建正如火如荼,武漢地鐵站點冠名又取消的事,對其他城市也有借鑒意義。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