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得”)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浙江核新同花順網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同花順(300033.SZ)嚴重侵犯知識產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9920萬元。
11月22日,萬得召開新聞發布會,並演示同花順與萬得界面的“抄襲”之處,稱99%來自於萬得。不過,11月23日,同花順給《投資者報》的回復中表示,“同花順銷售的iFind金融數據終端產品系自主研發,並擁有多項軟件著作權。公司未看到萬得的演示說明。”同花順一位內部人士表示,金融資訊的模塊要求都是差不多的,誰先出來,后進入者都會模仿前者,從彭博到天相,再從天相到萬得,到同花順都差不多。
索賠9920萬元
在11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萬得新聞發言人王洋表示,萬得資訊軟件超過99%的功能點被同花順原封不動抄襲,具體涵蓋數據、組織結構、欄目名稱、銜接方式、指標、函數、文字釋義、參數、界面與操作方式等眾多內容。
他還指出,甚至連預埋的“數據地雷”也遭到剽竊,主要是不影響客戶數據使用的標點符號、空格的排列變化。沒想到同花順也完全抄了過去。什麼都沒有變,就把萬得改成了同花順。
萬得方面表示,同花順超過99%以上的功能點都是抄襲萬得信息,而定價遠低於萬得信息。在目前市場上,同花順產品的售價不足萬得的五分之一,更有大量免費贈送。如此低的價格根本不足以覆蓋其技術研發和維護成本。而萬得每年花在研發方面的費用超過億元。
萬得已於2012年11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和大量証據,正式起訴同花順嚴重侵犯知識產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9920萬元。
對此,同花順表示,截至目前,同花順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書。為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向交易所申請股票停牌。同時表示,同花順銷售的iFind金融數據終端產品系自主研發,從產品的規劃設計、程序編碼、數據採集和產品運營等均由公司獨立完成,並擁有多項軟件著作權。
萬得拋售同花順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萬得在起訴同花順前,拋售了持有的同花順股票。
數據顯示,2011年二季度,南京萬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南京萬得”)和上海萬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萬得”)分別買入同花順28.3萬股和25.5萬股,合計佔總股本的0.4%﹔三季末又增持至63.5萬股和60萬股,佔總股本0.9%﹔到四季度末持股已升至66萬股和69.41萬股,佔比1.01%。南京萬得是萬得的全資子公司。
截至三季度末,上海萬得、南京萬得已從同花順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消失。名單末尾是一名自然人,持股數為18.99萬股。在同花順二季報中,上述兩家公司分別持有69.41萬股、66萬股,分列第七、第九大股東。這意味著兩家公司在三季度進行了大幅減持。
同花順投資部人士也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在統計股東時可以看到前100名持股股東,最近一次的股東大會上,在持股前100名股東中已經沒有看到萬得的名字。
萬得新聞發言人王洋對此解釋是,“我們唯一的目的,是想通過同花順股東大會勸誡同花順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識產權。”而現在進入起訴程序,顯然要拋售其股權。這與萬得提到的准備了一年半的時間符合。
不過,上述不願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師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看不懂,如果要溝通,也不需要非要進行股東大會,即使要股東大會上溝通,也不需要買這麼多,而且在購買和拋售同花順股票時,也沒有與同花順有任何溝通。很可能只是簡單的財務投資,由於都在同一行業,對同花順比較熟悉。
不過,從2011年以來,同花順的股票價格一路走低,從最高時的三十幾元下跌到了目前的12.30元,顯然萬得也並沒有從投資同花順賺到什麼錢。同花順在給《投資者報》的回復中表示,“萬得從未和公司有過相關的溝通。”
敗訴意味著白干2~3年
對於如何應對可能的賠償,同花順方面並沒有回答《投資者報》記者提出的問題,隻表示“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業屬新興行業,尚在不斷發展和創新。市場隻有充分競爭,才有不斷的創新,使客戶享受科技進步帶來的實惠和便利。”
據記者了解,2011年同花順的淨利潤為6173.16萬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同花順的淨利潤僅為1639.39萬元,考慮到企業2012年第三季度虧損272萬元,如果近1億元的賠償成立,那麼賠償額相當於同花順過去兩年半的淨利潤。如果同花順受此案影響,未來一年業績依然低於2000萬元,那公司未來5年的利潤將付之東流。
不過宏遠証券張澤京分析師也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一般來說不會賠那麼多,如果真是界面抄襲等的問題的話,同花順隻要做一些修改也可以,主要還是依賴於其后端的數據庫,以及對客戶端的服務等。(張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