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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職保與新農保等三險將可城鄉銜接轉換【3】

韓宇明

2012年11月27日07:4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人社部近日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截至12月16日。《辦法》所指的銜接轉換主要針對三種情況:職保轉為新農保或城居保﹔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為職保﹔新農保和城居保互轉。

  【特別提醒】 重復參保繳費要退還本人

  《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內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並將個人繳費相應金額退還本人。

  解讀:由於缺乏銜接轉換,目前我國重復參保現象較多。國家審計署今年8月的社保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有112.42萬人重復參加三類養老保險,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6845.29萬元。

  人社部表示,我國的社保制度設計、運行不允許重復參保。重復參保主要有幾個因素:不同制度的實施強度不同,就業人員參加職保屬於法定權利和義務,而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願原則﹔參保繳費的具體規定也不同,如職保為按月繳費,新農保、城居保為按年繳費。這些都使得重復參保難以避免。

  對此,《辦法》規定對於重復參保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職保關系,並將重復參保時段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繳費退還本人,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由此帶來的額外繳費負擔。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要點

  適用范圍

  ●適用於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中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人員。

  ●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應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適用本《辦法》。

  ●《辦法》適用於尚處於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

  ●已按國家規定領取各制度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由於不需要重新計算待遇,因此不適用本《辦法》。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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