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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修改征地補償標准 可能至少提高10倍【2】

孫雪梅

2012年11月29日07:1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征收補償標准至少提10倍

  如果對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補償標准作了修改,具體會提高多少征收補償?對此,姜明安教授表示,目前還不知道修改細節,但征收補償應該會提高到現在補償值的至少10倍。

  姜明安稱,農村集體土地或集體土地上屋的征收,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復雜很多,包括城鄉接合部、鄉鎮、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體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也就是說,一畝地一般征收補償不超過6萬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補償不足100塊錢,所以老百姓肯定有意見。

  姜明安舉例說,政府以一畝地6萬元的價格征收后,轉手就可以通過招拍挂賣給開發商,價值600萬元,巨大的價差導致了矛盾頻發。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將征收補償提高10倍,農民一畝地能拿到60萬的征收補償。

  改革趨勢

  關鍵詞·交易主體

  未來農民直接參與土地交易

  在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基礎上,多名業內專家表示,未來,土地管理法還可能進行更多的修訂,改革后農民可稱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體,通過稅收調節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為地方財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稱,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補償的問題,未來還要明確誰是土地交易主體的問題。目前,大量的土地搞開發,有的並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依據現在的土地管理法,所有的土地都必須征收。姜明安稱,未來土地流轉應該是兩個途徑,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鐵、高速公路建設等﹔70%—80%應該是市場交易,比如用於商業住宅開發、重大項目建設等。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楊遴杰也表示,征地制度改革有兩種思路,一種是縮小征地范圍,讓農民可以流轉自己的部分集體土地﹔二是提高農民土地收益的比例。不過,他更贊同縮小征地范圍、讓部分集體土地自由流轉的改革方向。

 

(責任編輯: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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