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稱供需雙方自定價只是實現電煤價格並軌的第一步,今后目標是電煤聯動
■本報記者 夏 青
12月21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宣布,從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取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中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平煤股份有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放開對電煤價格的控制是大勢所趨,電煤市場應該加強競爭。
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國內煤炭市場價和重點合同價已然趨同,煤炭需求未來增長也或將發生轉變,煤價長期上漲動力明顯減弱,近幾年對發電行業以及市場經濟經濟沖擊明顯要減小很多,現今是取消雙軌制的合適時機。
金銀島研究員戴兵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電煤價格完全市場化,短時間內不可能實現。雖然並軌后的全面市場化有利於煤價回歸合理,但由於電價還沒有放開,因此對於電煤價格還會實行監控,一旦價格上漲超出警戒,國家還是會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因此,電煤價格的市場化,解除對電煤臨時價格干預,實現電煤價格並軌只是第一步,今后還要進行煤電聯動。
此外,發改委還強調,嚴禁企業之間達成價格壟斷協議控制煤價﹔不得採取降低熱值、降低煤質、以次充好等手段變相漲價﹔不得哄抬煤炭價格。對煤炭經營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來源:証券日報)